武汉,女子正在游泳馆游泳,突然看到店员拿着手机对着泳池拍,仔细一看天塌了,对方竟然在直播,现场所有人穿着泳衣的样子都被暴露了,更气人的是,还有观众点名要看比基尼!
莫女士是该该店的年卡会员,热爱游泳这项运动,时不时就会去游泳。
今年五月份下旬,莫女士照常按照原定计划去该该店游泳,按照原来的游泳习惯,莫女士在场馆第一道泳道正常游泳训练的时候,看到有人在泳池现场拍摄短视频。
看到此场景之后,莫女士立马言语阻止该行为,却遭无视。
结果竟然还发现店员带着另外一名男性泳客在第一泳道跳水反复取景拍视频,莫女士自己还遭到救生员的驱赶,就为了给该泳客腾出拍摄场地。
泳池本身就是一个私密的地方,工作人员不阻止泳客的拍摄行为就算了,还主动带领泳客前往拍摄,还驱逐正在正常游泳的泳客,故引起了莫女士很大的不满,转头环顾四周,发现该店还没有设置“禁止拍照,禁止直播”的提示标识,说明该店是默认这种行为的。
这件事情的发生让莫女士倍感不适,有泳客私自拍摄已经很过分了,结果自己转头还可以看见有两名店员直接架着直播设备在泳池区直播。
莫女士点进直播间,发现泳池很多泳客的画面都很清晰完整,并且没有做任何的打码、模糊等隐私处理。
而且遭遇这种事情的也不仅仅只有莫女士一个人,其实很多泳客都遇到过这种事情,兰女士也是其中一位受害泽。
4月至5月期间,兰女士因为热爱泳衣这项运动,所以每周都会去该店两到三次,这已经是兰女士的固定安排了。
结果几乎每次都会看到店员对着该店直播,泳池那边还有许多正常游泳的泳客,泳客在泳池内均身着贴身内衣,没有经过他们的允许就被公开拍摄、直播曝光。
兰女士表示该该店的行为不仅让她感到十分困扰,也感觉该游泳馆无视她的隐私权。
兰女士表示该店的直播很频繁,调查发现该店近半年的直播场次超260场,直播频次极高。
该店这种私密场所随意的拍摄,随意的开展直播活动,并且未经泳客的允许把泳客高清无码的泳池私密照在直播上曝光,已经侵犯了很多泳客的隐私权。
因为该该店的行为,让许多泳客感到不满并投诉,由于投诉人员众多,也引起了当地的重视。
6月起,该店已经停止在泳池周边直播,后续的直播均安排在晚间九点闭馆,泳池无顾客时段,对于侵犯泳客合法权益的视频也会依法下架。
该店想通过开设直播的方式引流是无可厚非的,对该行为是可以表示理解的,但是这也不是侵犯泳客合法权益的理由。
《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九条,未经肖像权人同意,不得制作、使用、公开肖像权人的肖像,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店未经泳客允许私自拍摄,直播,并且无打码行为就把泳客的照片发在网上,侵犯了泳客的肖像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九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泳池属于经营性半私密空间,泳客身着泳衣活动属于私密活动,该店近距离偷拍,属于侵扰泳客的隐私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四条,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格尊严、民族风俗习惯得到尊重的权利,享有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
该店作为服务经营者,偷拍顾客违背尊重人格尊严的基本义务。
该店侵犯泳客的人格尊严、隐私权、肖像权等合法权益,泳客有权要求该店下架所有的拍摄的视频,并且公开对泳客道歉。
如果该店的直播行为传播广的话,造成泳客精神困扰的,也可以索要经济补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