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眉山,男子因为女友要分手,用西瓜刀伤害女友,事后女友还有心跳,他不但不施救,还视频连线亲属,看现场,男子当时犯了寻衅滋事罪,还正在缓刑考察期,一审判决男子死刑,二审判决死缓,死者母亲不服,提起申诉,被驳回了。
看着男子二审被判死缓,张女士心如刀割,这个结果不是她想要的,她的女儿才20岁,只是因为错误地爱上他,就被他杀害了,明明一审就已经让他得到应有的制裁了!
偏偏在二审,因为男子和张女士的女儿是情感纠纷,由于男子有坦白的情节,所以二审改为死缓,这样的结果,张女士当然不服。
她的女儿死得那么惨,她要让男子付出应有的代价。
本来她的女儿就差一点,就可以摆脱这个男子了,却只差一点,男子就夺走了她的生命。
当时张女士的女儿,得知男子犯了寻衅滋事罪,正处于缓刑考察期,张女士的女儿和他朝夕相处,就已经知道他是什么人,和这种人生活在一起,张女士的女儿已经能够想象得到,婚后的生活有多么的危险。
她不愿意和这样的男子生活在一起,她要及时止损,摆脱这样的人,她提出了分手,但是男子不愿意分手。
两人因为分手的事情确实纠纷了一段时间,最后张女士的女儿坚决要分手,这才招来杀身之祸。
当男子得知女友坚决要分手,他就在出租屋,用西瓜刀将张女士的女儿给杀害了。
当时张女士的女儿被杀害之后其实还有心跳,如果男子还有一丝良知,他还可以救张女士的女儿。
可惜他早已没有了理智,不但不施救,还现场让亲属看视频直播,直至张女士的女儿失去生命,当时的他,简直就是丧心病狂。
这样的男子,行为如此恶劣,理应被判死刑,一审判决,他确实被判死刑,因为他的行为显然已经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并且他的行为非常恶劣,他和张女士的女儿只是情侣关系而已,女方不认可他,要结束情侣关系,这是正常的行为,却招来杀身之祸,确实让人后怕。
这样的男子,就应该是死刑。但是男子面对自己的判决结果,却提起上诉,认为自己和张女士的女儿存在感情纠纷,才会冲动做出这样的事情,一切事出有因。
二审法院经过审理认为,男子和张女士的女儿存在感情纠纷,并且有坦白情节,因为他让亲属看视频了。
就因为他有坦白情节,就因为他和张女士的女儿是情侣关系,所以二审判决死缓。
面对这样的结果,身为母亲的张女士,当然是无法接受的,在她的心中,男子就是一个恶魔,夺走了她女儿的生命,她的女儿才20岁,仅仅只是恋爱了,要分手而已,就要付出生命,这是多么惨重的代价。
而罪魁祸首,却还能留住一条命,她不愿放过男子,她向高院提起了申诉,但是被驳回了。
即使如此,张女士依然不甘心,只要男子一日不死,她说她就会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到底。
对于一个母亲来说,她要追究到底,这也是无奈之举,丧女之痛,将会一直陪伴着她,可她的女儿确实是没有什么错,只是因为她觉得男友不合适,她只是想及时止损而已,这是一般女孩处理感情的行为,怎能为此付出生命的代价。
男子处于缓刑考察期,当时他已经犯了寻衅滋事罪,一个带罪之身,继续故意杀害他人,这情节应当是非常恶劣的,在张女士看来,这应该足以判处死刑,应当立刻执行。
但二审的结果却是死缓,张女士当然难以接受。
《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男子当时处于缓刑的考察期,又继续犯故意杀人罪,证明此人很危险,应当严惩他的行为。
那么你对张女士女儿的遭遇有何看法呢?来源:红星新闻 2026年6月2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