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73岁的大爷被一女子讹上了,女子留下8个月大婴儿后消失。大爷见孩子哭闹不止,又不甘心给女子养孩子,就把愤怒发泄的婴儿身上,2个月后,婴儿离世。法院判了:有期徒刑12年。
周某73岁,自己居住,在2024年8月,通过朋友李某认识了女子高某。
一个月后,高某生下一个男婴,等到坐完月子,时间一晃也就到了11月份。
满月没多久,李某就找到高某,把她带到周某的住处。
高某自然知道李某和周某的打算,就跟着他一起见了周某,周某就迫不及待的和高某发生了关系。
在此后的半年多时间,高某多次到周某的住处,陪他过夜,周某也给了高某不少的好处。
2025年5月的一天,高某按照约定来找周某,但这次她还带来了刚满8个月的儿子。
一番云雨之后,高某依旧住在了周某家,第二天一大早照常离去,但走的只有她一个人,8个月大的孩子被她留在了周某住处。
周某已经73岁,很多时候已经力不从心,现在又被逼替高某照顾8个月大的孩子,身体疲惫,内心恼怒。
特别是孩子要吃要喝的时候,他更加烦闷,更让他生气的是,高某在走后的很多天里,只是偶尔出现几次,送过婴儿床和尿不湿后,就继续消失。
周某觉得很委屈,自己已经73岁高龄,就因为睡了几次,就被迫喜当爹?
一是恼怒高某明目张胆讹他,二是听着孩子哭闹就心烦意乱,有的时候被闹得六神无主,生活也因此变得一团糟。
他越想越气,又找不到高某宣泄,时间久了,就拿孩子撒气。很快,在周某磋磨下,孩子就病了,他把消息告诉了高某,没想到高某却不闻不问,依旧把孩子强行扔给自己。
被高某遗弃,又被周某拿来撒气,7月10日晚,孩子突然陷入昏迷,开始不吃东西,但周某害怕子孩子身上留下的伤痕被发现,没有及时送去医治。
直到第二天早上8点左右,孩子已经不能呼吸,8个月的小生命宣布离世。经鉴定,孩子是因为头部受到外力作用致死。
随后,周某被起诉。被捕后,周某如实供述了自己用痒痒挠对孩子殴打,因为害怕发现伤痕,没有及时送医,最终导致孩子离世。
审理中,对孩子、高某以及周某、李某做了基因对比,确认高某是孩子的母亲,但李某和周某都不是孩子父亲。
就这样,一个年仅8个月的小生命,就被亲生母亲交给了一个陌生人,被虐离世。
最终,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周某有期徒刑12年。
《刑法》第234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死亡或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73岁的周某因为不满高某把孩子甩锅给自己,对孩子进行泄愤,故意殴打致伤,生病后又延误医治,最终造成婴儿离世。
作为一个正常成年人,面对8个月婴儿实施暴行,属于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因为他的暴行婴儿最终离世,所以被判有期徒刑。
刑法第17条规定,已满75周岁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但事发时,周某73岁,因此处罚不被减轻。
但被抓后,周某如实供述犯罪事实,有认罪态度,依法从轻量刑,最终判处有期徒刑12年。
高某作为孩子母亲,对孩子有法定抚养义务,她却把孩子强行留给周某后离去,几个月都不管不问,最终孩子因为周某的暴行离世,根据刑法,犯有遗弃罪。
虽然周某对孩子施暴时,高某并不在现场,但她对孩子强行抛弃,放任周某对孩子肆意伤害,依然要为孩子的离世负法律责任。
8个月的孩子,还没来得及看看这个世界的美好,就因为这一场无妄之灾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