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场完全不关乎晋级与否的排位赛,第四节的呈现也完全未改变前三节积累下的胜负关系,在一方巨大比分领先的情况下,领先者还去拼命防守,拼命的打有可能会带来不必要的伤病风险与冲突,按照目前这样处罚的话是不是实力悬殊的比赛不赢100分儿以上都算“消极比赛”?又或者任何各级年龄段的比赛只要纸面实力较强的一方被较弱的一方爆冷、焦灼追赶都有“消极比赛”的嫌疑?如果偏截取某些比赛的片段也许存在没有那么主动的场面,但根据比赛的现实情况、走势和最终结果是否做出处罚又有些牵强?如果我们那么重视这方面的行为,那就请有关部门往后都紧紧盯好每一场比赛,每一个回合,每一个细节,做出合理的判断和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