扒开那堆带血点的雪窝子时,老王腿一软,铁锹当啷砸在冰面上。
底下没见着那头失踪的瘸腿母狼。
只有四个眼睛都没睁开、正挤一块儿叽叽哇哇乱拱的毛团子!
真不是老王胆子大。连着五天,在零下几十度的大兴安岭,给一头饿得肋骨根根分明的野狼喂肉。一开始他扔下肉就跑,后来那狼敢当着他的面吃,临走甚至还舔化了他留在冰壳子上的手印。
可第六天,狼不见了,只剩下一溜断在半道的血点子。
老王急了,顺着找过去,这才翻出了这窝小崽子。
看清的一瞬间,老王眼眶直接红了——有个小崽子腿上,竟然缠着他当初用来裹冻肉的破布条!
全明白了。这当妈的,自己都快瘦成一把骨头了,拖着残腿引开未知危险,硬生生把活命的指望全留给了孩子。
老王二话不说,脱下棉袄把这一窝直接端回了家。火炕烧得滚烫,把冻猪肉化开捣成细沫儿,一点点塞进那些吧唧吧唧的小嘴里。
结果半夜,屋外突然有动静。
老王推门一看,瘸腿母狼就趴在门外三步远,两只亮幽幽的眼睛静静盯着他。
它没呲牙,没发狂。老王往后一退,它就那么一瘸一拐走进屋,拿鼻子挨个拱了拱小崽子,然后往炕沿底下一卧,下巴垫着爪子,长长地吁了口气。
那一刻,一人,一狼,四只崽。
这荒郊野岭的破木屋,竟然暖和、满当得让人心头发烫。
打那以后,老王每天早晨开门,门槛上总能见着点东西。
冻硬的野兔、新鲜的冷水鱼……最离谱的一次,是一片带着浅浅牙印的桦树皮,上头整整齐齐托着一串红透的野红豆。
说白了,有时候啊,这世上的真心和情义,野兽比人拎得清。
那片树皮,可真比什么金银财宝都金贵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