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讨价还价卖老婆,还请来警察做见证,这么奇葩的事情是真的吗?
网传2023年10月26日,厦门灌口发生了一件让人想都想不到的奇葩事情。
一位自称是刚从国外回来的王某,在厦门灌口的街上,偶遇了一位已婚女士婷婷,王某一见到这位女士就一见钟情,觉得她就是自己命中注定非娶不可的女人,并当场表白要照顾她一辈子。
按道理来说,作为一个已婚女人,在大街上遇到一位外地陌生人的表白,肯定会严辞拒绝,但她不仅没有拒绝,还给了王某联系方式。
好在王某没有过多的纠缠这位女士,而是直接找到她的丈夫阿斌,愿意出价一百万,要求阿斌和妻子离婚,以便自己能光明正大的迎娶。
按道理,对任何一个正常男人来说,遇到这种荒唐的请求,都会勃然大怒,即使不揍对方一顿,最起码也会将其轰走,但令人大跌眼镜的是,阿斌不仅没有丝毫生气,反而一口就答应了,只要钱到位之后,立马就和妻子去办离婚手续。在场旁听的妻子也没有提出任何异议。
王某提出,一百万分三年付清。但阿斌担心自己离婚后,余款难以要到,就主动将价格降到五十万,条件是必须一次性付清。
王某一看价格有商量的余地,就和阿斌讨价还价了一番,最终两个人达成协议,以二十万成交,王某先付五万元定金,待阿斌离婚成功后,立马将余款付清。
阿斌还是感觉心里不怎么踏实,万一自己离婚后,对方余款不付了怎么办?于是他想出了一个普通人都不敢想的办法,打电话报警,请来派出所警察做见证。
民警赶到现场时,看到三个人正坐在茶室里,像谈生意一样商量价格,了解清楚情况后,出警的民警顿时惊得目瞪口呆,心想世界上居然还有这么奇葩的事情。
对于这种明目张胆的违法行为,民警自然是当场给予严厉批评,并向他们严肃指出:婚姻不是儿戏,女人也不是商品,必须立即停止这种违法行为,否则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刑法》,婚姻自由但不可以买卖,“卖妻”属于违法行为,涉及拐卖妇女、重婚或破坏军婚等刑事犯罪,公安机关会依法严厉打击。
面对民警的批评教育,三个人依然态度消极,没有丝毫悔过之意,阿斌还坚持自己并不是卖老婆,而是索要离婚补偿。但在民警的强力制止下,这桩荒唐的“卖妻”生意,最终没能做成。
这件事情虽然在网络上流传开来,但一直没有得到官方的证实,也没有看到权威媒体的报道,同时像这种不光彩的事情,因为牵涉到个人隐私,公安机关也不会对外通报,别人也自然无法查证。
不管此事真假与否,它从一个侧面警示人们,婚姻的本质是责任与承诺,而不是金钱交易,无论生活多么现实,都不能丢掉做人的底线,更不能干出违法的事情,哪怕是再怎么喜欢一个人,也不能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哪怕是夫妻确已感情破裂,也不能把神圣的婚姻变成廉价的生意。你说是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