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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象谈到这样的也是挺倒霉的。 一男子与女友交往一年半,期间在女友身上花费约800

对象谈到这样的也是挺倒霉的。
一男子与女友交往一年半,期间在女友身上花费约8000元。他期望女友帮他还房贷、买车,不料分手不到两个月,女友就有了新男友。男子怀疑女友从一开始就在欺骗他,只为让他花钱,于是想把之前花的8000元要回来。
男子表示自己每月工资12000元,房贷就要3000元,剩下的钱都是省吃俭用存的,而女友每月赚15000元却花钱大手大脚,一分不存,恋爱期间还让他倒贴。他细数在恋爱中的花费:吃饭约3000多、看电影800多、买生日礼物和情人节礼物约1200元、转账点外卖和买奶茶约2200元,零零碎碎加起来8000出头,而女友仅送他一条湿巾和一双鞋,加起来才五六百块。此外,女友还经常向他哭穷,他每次都给300到500元,现在想来觉得女友是在骗他。
在谈婚论嫁时,男子提出婚后让女友每月出1500元还房贷,却不愿在房产证上加女友名字,还想让女友用剩余工资买车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称这是婚前财产投资,女友认为他在占便宜,最终两人因三观不合分手。
分手后不到一个月,男子发现女友与新男友在游艇上的合照,新男友开宝马、做金融且月薪数万,男子觉得无法接受,便向女友索要恋爱期间的花费,女友回怼称谈恋爱花钱很正常,男子于是想要起诉女友,甚至已在网上立案。庭前调解时,调解员了解完情况后劝他撤诉,告诉他不撤诉到时候估计也是会被驳回。但是该男子表示不撤,到时候被驳回就驳回,她玩弄他感情,这钱必须还给他,而且这不是钱的问题,是原则问题,他就想要个说法。
这男子挺让人无语的,他很女友恋爱一年半花八千,竟然还想让前女友婚后帮还房贷且不加名、买车写他名,他搁这里许愿呢?而且这八千是恋爱期间的正常开销,比如吃饭、买礼物等等,分手了他怎么好意思要回来呢?
谈恋爱本来是讲感情的,而不是算计谁花得多谁花得少,要是总想着算计钱,那感情也很难长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