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展开聊聊孙继海搞的这个青训,只能说孙继海这么既占着公益又占着商业的做法实在太不合适了。
你接受着大家公益捐赠,就不能带有任何商业行为,不能与小球员和家长签订商业性质的合同。
你和小球员签了这种商业性质的合同,以后可以卖人变现,你就很明显在从事商业活动(与未成年人签订这类合同是不是受法律保护这个另外再谈),那么就不适合再向公众募捐。
肯定有人会说小球员是免费培训,是的,但这不是关键,徐根宝之前崇明岛青训也是免费的(可能象征性收一点伙食费,反正很少),但单个卖人、整支卖球队,都是营利模式,是商业行为,所以对小球员免费不免费不是关键,关键在于你是否建立了营利模式。徐根宝没向公众要捐款吧?
如果孙继海组建一个教练队伍,到全国各个中小学给学生免费上足球课,也不签人,也不对学校和学生有任何要求,没有任何商业诉求,那我支持他采用募捐的方式,因为这可以视作公益行为,而且这种情况下孙继海和他找的教练不适合拿高薪,而是拿个日常基本工资,因为大家都是在做公益。
但常规的青训,不是公益行为。你可以说你很艰苦,没钱,但你有营利模式。而且你募集了钱,公益的成分,还给教练开六万一个月,太高了。
如果孙继海不是募捐,而是众筹入股,我也赞同,就像现在拍电影有些也有众筹,这不是公益募捐,而是投资,赚钱了要分红的。但孙继海这个很明显不是。
或者孙继海觉得青训投入大,但坚持要搞,那么开直播带货、自媒体开付费栏目赚钱,也完全没问题。
总之,商业的归商业,公益的归公益。
把公益和商业融到一起,不合适,而且对于自己也有法律风险。
注意:这条微博我没有提别人,只说孙继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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