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是不是觉得,进公安局以后,把所有事全交代了,就能从轻处理?
千万别这么干。我今天说一句得罪人的大实话——你多说一句话,刑期可能直接翻一倍。
很多人在审讯室里,警察一问,他就慌了,恨不得把自己从小到大的错事全抖出来。结果呢?本来是个小案子,硬生生被他自己说成了大案。你以为是坦白,其实是给自己挖坑。
陈律师给你讲两个真实的高发案件,你就明白了。
第一个,介绍卖淫罪。法律怎么定的?介绍两个人以上,才够刑事立案。不够两个人的,顶多治安处罚。但是很多当事人一进去,吓得不行,主动交代说我介绍了五个八个。完了,这一说,公安机关就得去把这五个人全找回来做笔录。工作量大了,案件性质也变了——从“情节轻微”变成了“多次作案、情节严重”。你亲手把自己的量刑档次抬高了,你冤不冤?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警察问到的、证据锁定的那两起事实,你如实确认。他没问的、他不知道的,你一个字都不要多说。这叫配合办案,不叫抗拒。
第二个,开设赌场罪。这种大多是现场抓的,人赃俱获。你不认也没用,证据摆在那。但很多人犯一个致命错误——主动交代说我们开了半年了,这是我记的旧账本。你这一交,好了,原来只是个现场小案,现在变成了长期经营、赌资巨大、情节严重。刑期直接从几个月变成几年。
正确的做法是什么?现场查到的事实,你老实认。但警察没问你以前的事,你一个字别提。你的义务是回答他的提问,不是给他写你的犯罪回忆录。
说到底,公安的核心任务是结案,不是把你往死里整。你帮他顺利把眼前的案子结了,这就是最好的自救。盲目对抗是找死,无脑坦白是自杀。
那问题来了——如果警察跟你说,“你同伙已经全交代了,你还扛什么”,你怎么判断他是不是在诈你?下一条视频,我专门拆解审讯室里最常见的十种话术陷阱。关注我,别吃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