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刑不足以平民愤”!北京艺考名师杜某,把女孩(包括7名未成年)带到家中,当着妻子的面进行侵害,妻子全程背对装睡,她也应该是帮凶才对,可一审却无罪?
这话听着就让人后脊背发凉。女孩撕心裂肺喊“陈姐救我”,她就躺在旁边,硬是能装听不见,甚至转身把脸转过去。
这不是冷血,这是递刀子。用沉默递出来的刀子,比直接动手更扎心。
你问为什么她无罪?别急,咱们先把这案子扒透了再说。
北京第一中级人民法院4月份审的这个案子,数据触目惊心。从2005年到2020年,整整十五年,二十三个姑娘,里头有七个还没成年。
畜生。就用这俩字,别的词形容都显得文绉绉。
杜某哲这人精得很,把自己包装成“艺考黄埔军校”校长。学生们为了那张合格证,在他面前那就是待宰的羔羊。他说“学校自主划线,分数可高可低”,姑娘们就信了,跟着回家,觉得师母在能有什么危险。
结果呢?野兽露出獠牙的时候,所谓的“师母”就是一道上了锁的防盗门。
说说这个妻子陈某。法律上判她无罪,不代表她手上干净。
这涉及到刑法里一个很扎心的概念——不作为的共犯。
咱们换位思考一下。你躺在自己家床上,你男人翻过去祸害一个求救的小姑娘,你是死人吗?普通人哪怕打个哆嗦、喊一嗓子“你干嘛”,都算正常反应。
可她选择了最极端的那种:装死,翻身,背对。
这动作释放的信号太明确了。她在用身体语言告诉那个女孩:你认命吧,这里没人会帮你。这种在场的沉默,本身就是一种极致的心理压迫。对于那些本就孤立无援的孩子来说,这比直接挨打还让人绝望。
那法律为什么不抓她?
因为“见死不救”要定罪,前提是你得有法律规定的“救助义务”。比如警察、消防员,或者你是孩子的监护人。
陈某虽然道德上烂透了,但从法律条文抠字眼,如果证据不能证明她事前参与了预谋(比如一起把人骗来),仅仅是因为“在场没动”,司法实践里确实很难定她个强奸共犯。
这就是法律和人情打架的地方。法律管的是底线,是用证据砌起来的墙;人情看的是良心,是凌晨三点那个女孩绝望的呼救声。
杜某哲在法庭上居然还有脸笑,说“男老师和女学生在一起是行业风气”。
放屁。这哪是什么风气,这是明晃晃的吃人。他还污蔑姑娘们是想红,说“女性觉得性侵是一种资本”。
听听,这是人话吗?
他之所以这么嚣张,就是因为太懂这帮学艺术的孩子心里有多苦。为了名校梦,为了那点前途,很多姑娘当时根本不敢反抗,甚至被PUA到觉得“这是为了专业”。
检方建议判无期,这已经是顶格往死里打了。
可大家心里那口气还是咽不下去。那个装睡的妻子,那个眼睁睁看着别人坠入深渊还能翻身睡去的女人,真就一点事儿没有?
刑事上无罪,不代表民事上无责,更不代表道德上无过。
别说什么“她也是受害者”或者“她害怕”。一个能在这种环境下生活十五年的人,她的沉默就是最大的帮凶。这案子判完,杜某哲要是进了大牢,陈某还能心安理得拿着家产过日子?
这世道,得给那些“装睡”的人提个醒。有时候,闭上眼睛看不见,就是你最大的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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