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黄 39 2026-06-08 09:47 以后应该这样,如果犯罪嫌疑人拒不承认有罪,当罪行被证实后,加重一级判罚。比如原来无期的判死缓,死缓的直接死刑。像这种,本来过错一方净身出户,现在这么狡辩,应该净身出户加给男方精神补偿加有期徒刑。
jvyatrl 21 2026-06-06 13:03 这男的可以往好处想想啊,比如自己才1个不是自己的,别人4个都不是自己的[滑稽笑] 爷爷的爷爷 回复 06-08 08:13 哈哈哈嗝江西那个是吧 那年的云 回复 06-09 07:28 你怎么不想想武大郎命都丢了呢?
特有谱 18 2026-06-08 09:31 这里可能搞错了,要知道在春秋时期,郑国第一次正式颁布了法律,有一个脑瓜子灵活的穷人发现了商机,于是做起了解释法律的工作,帮底层民众打官司。同时发现法律条款的不清晰和不完善,专门钻空子歪曲法律,吃了原告吃被告。最后触犯法律而斩首示众。这就是所有律师的祖师爷。所以在这里,因为是公开对外讲的,律师当然要讲公共良俗。而在现实的操作中。律师的本职工作其实是为了赚钱。他不在乎委托人是个什么货色,即便是明晃晃的过错方。也会在法律的框架下,尝试各种途径,为他争取到违法的利益。 说点什么好呢 回复 06-08 10:05 但是这种估计是在网上直播的律师。众目睽睽,不能暴露本性,得维护形象。 风落 回复 06-11 09:26 能争取到违法的权益这事你不应该怪案件的裁定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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