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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林女士面试过程中,按对方要求花一个小时制作了展示图,还添加了商品文案。林女

浙江,林女士面试过程中,按对方要求花一个小时制作了展示图,还添加了商品文案。林女士回家等通知期间,发现自己面试的时候制作的图片,已经被用于产品销售。盗用的事情被戳穿后,对方没给出合理解释,也没有向林女士道歉,更没有给林女士录用通知!

今年六月,大学刚刚毕业的林女士向一家电商公司投递了美工岗位的简历。

5月28日,林女士前往面试,面试过程中,面试官要求林女士当场制作一张产品展示图。林女士花费了一个多小时,借助AI生成背景并搭配产品文案。

期间林女士还按照要求,先后三次对作品进行修改优化,调整logo、文字内容与排版,最终成品得到了对方的认可。

在面试到达尾声时,面试官还主动询问林女士的期望薪资和到岗时间,简单的沟通后让她回家等待通知。

一连串的了解和问询让林女士觉得自己发挥得不错,被录取的希望大大增加。

但是,就在当天下午5点。刚到家的林女士顺手打开自己当天面试的公司网站,却被吓了一跳。

上面俨然摆着自己下午耗费一小时,反复修改的那张试稿图。

林女士的试稿图已经被上架到店铺和直播间被用于产品展示和销售,而林女士本人并没有被告知这件事情。

也就是说这家公司在林女士不知道的情况,私自拿她的作品商用。

在5月29日,林女士联系对方HR,询问面试结果,并且明确告知对方:如果公司决定录用自己,可以协商试稿图的版权使用事宜;如果未予录用,要求立即下架图片。

然而,HR这只是轻描淡写的回复:已经告知老板。随后悄悄的下架了图片,没有做任何解释,没有道歉也没有说明赔偿。

更让林女士震惊的是,在沟通时,对方HR还向她发来了一个其他应聘者的试稿文件包,林女士在核查后发现他们疑似还使用了其他试稿作品,但目前无法得知是否经过了本人的授权。

事后,报道该事件的调查员致电了该公司负责人核实情况,对方称是“操作失误,上错了链接”,并非有意为之。

对方还表示,只有林女士这一张试稿图被不小心商用了,其他应聘者的作品都没有被商用,但他们对道歉赔偿的事情始终不做回复。

其实这样的事情在求职过程中并不少见,刚进入社会的大学生,在应聘过程中警惕性不够,很容易被一些不良企业“白嫖”。

网友呼吁求职者“以后面试让当场做作品的,要么加水印,要么只发截图不发源文件,保护好自己的劳动成果。”

求职者的试稿作品属于《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范畴,求职者作为作者,依法享有著作权。

企业未经授权擅自将试稿作品用于商业用途,涉嫌侵犯求职者的著作权,求职者有权要求企业停止侵权、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根据《著作权法》第三条的规定,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一定形式表现的智力成果",包括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等。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了"合理使用"的若干情形,即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他人作品。

这些情形包括:个人学习研究、适当引用、新闻报道、课堂教学、国家机关执行公务等。

企业是盈利性的主体,私自将图片商用,显然他们的行为无法构成“合理使用”。

《著作权法》中规定著作权包含人身权和财产权。李女士本人对他的作品有发表权、署名权、复制权、信息网络传播权和获得报酬权。

对方在未经林女士的同意,私自商用林女士的作品,即使林女士在这个过程中使用了AI,他依旧享有这个作品的著作权。

因为林女士在制造这个图的过程中,与对方并不存在劳动关系,因而不能算作是职务作品。这张图与该企业在法律上并没有任何的归属关系。

时政观察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