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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一名已婚女子,外出务工后直接人间蒸发,不仅跟别人生了三个孩子,还把两个男人

贵州,一名已婚女子,外出务工后直接人间蒸发,不仅跟别人生了三个孩子,还把两个男人都耍得团团转。民警找到她的时候,这事已经荒唐了整整12年。

5月8号那天,江西修水民警接到了一个从贵州打来的报警电话。

电话那头的郑先生语气又急又气,他说民警同志,我老婆还没跟我离婚呢,结果跑到你们那边跟别人结婚了,还生了几个小孩。

郑先生说,他跟妻子刘某是2009年结的婚,婚后生了一个儿子。本来日子过得还行,结果2010年的时候,刘某说想出去打工挣钱,就一个人去了浙江。

刚开始两人还偶尔联系,后来就彻底失联了,郑先生怎么找都找不到人。

他也没再婚,就这么带着孩子一直等着。直到最近,他才知道自己老婆这些年压根没失联,人家活得挺滋润,只是换了个地方换了个身份,跟别的男人过起了日子。

接到报警后,民警一查,好家伙,这事还真不是编的。

原来2010年刘某在浙江打工的时候,认识了一个江西的男子梁先生。刘某当时跟人家说自己单身,没有结婚没有孩子,梁先生信了,两个人很快就确定了恋爱关系。

当年年底,梁先生还专门把她带回老家见了父母,之后两个人就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一过就是好多年,刘某还给梁先生先后生了三个孩子。

梁先生中间提了好多次去领证,每次刘某都有理由推脱,今天说身份证丢了,明天说回去拿户口本,反正就是拖着不办。

拖到2022年,刘某突然说要回贵州老家探亲,然后就跟当年一样,又走了。

这次倒好,走了就再也没回来,梁先生这边带着三个孩子,那边刘某早就跑回贵州藏起来了。

民警一路追查,5月27号,在贵州民警的配合下,刘某终于被抓了。到案之后她对重婚的事供认不讳。

案子发出来后,评论区里吵翻了。很多人都在问同一个问题:她又没跟梁先生领结婚证,这也能算重婚?

这里得说清楚,法律对重婚的认定,不只看有没有去办结婚手续。

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条,有配偶又与他人结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就构成重婚罪。

这个“结婚”,既包括登记领证,也包括虽然没有登记,但以夫妻名义长期共同生活,甚至生儿育女。

刘某跟郑先生有合法的婚姻关系在先,一直没有离婚。这种情况下,她又跟梁先生以夫妻名义同居了12年,还生了三个孩子,这在法律上就构成了事实上的重婚。所以民警抓她、给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一点毛病都没有。

还有网友问,那男的出轨有私生子算不算重婚?

这个问题问得很实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重婚罪的认定标准不分男女,只要是有配偶的一方,跟婚外第三人以夫妻名义长期同居,或者办了假结婚,不管出轨的是男是女,都可能构成重婚。

不是说男的出轨就没事,女的出轨就抓,法律不搞双标,区别在于,很多出轨行为是偷偷摸摸的,没有达到“以夫妻名义公开同居”的程度,那就属于民事上的过错,离婚时可以要求赔偿,但不一定构成刑事犯罪。

本案里刘某的情况是直接跟别人过了12年日子,生了3个孩子,左邻右舍都知道他俩是一对,这就踩了刑事的红线。

也有网友操心孩子的事,说这两个家庭的孩子以后政审会不会受影响。

妈妈犯重婚罪,对孩子肯定有影响,尤其是在考公等需要政审的环节。

孩子本身是无辜的,错是大人犯的,后果却要孩子来承担一部分,想想确实挺唏嘘的。这也提醒所有人,成年人做选择的时候,真得想想孩子。

2010年到2022年,整整12年,刘某在两个男人之间来回骗。这边有个合法丈夫和儿子,那边有个同居男友和三个孩子,她两头瞒,两头都不耽误。

郑先生以为妻子失联了,实际上人家在跟别人过日子。梁先生以为找了个单身的媳妇,结果人家早有家室。为了不领证,刘某编了十几年的借口,最后实在兜不住了,直接跑路。

现在刘某已经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了。十二年,三个孩子,两个被蒙在鼓里的男人。刘某这场戏,该收场了。法律最终会给她一个公正的判决,也给两个被欺骗的家庭一个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