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了!人社部正式发文,7月1日全国落地,在职和退休人员都能享受到福利。
清晨的街头,扫地的阿姨、守在工地门口的大爷、写字楼里被返聘的老师傅,头发花白,在晨光里闪着光。
这些场景,你一定见过,可你有没有想过,他们为什么这年纪还在忙活?不是闲不住,而是想多挣点钱,心里踏实,也能给孩子减轻一些压力。
问题是,一旦过了六十岁,这群人就不再被法律视为“劳动者”,顶多算“提供劳务的人”,差几个字,意味着天壤之别,没合同、工资难讨、受伤没人管,这类老人很容易陷入法律保护的盲区。
好消息来了,相关政策终于迎来转机,人社部联合另外五个部门出台了超龄劳动者权益保障新规,名叫《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从今年 7 月 1 日开始在全国落地执行。
这也是咱们国家第一次专门出台政策,保护高龄务工人员的合法收入与各项权益,对于不少大龄打工人来说意义重大。
新规说得很明白,工资必须按合同发,金额、发放日期白纸黑字写清楚,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更不能用米面油顶替老板想拖欠,手里有合同,心里不慌。
即便体力有所局限的老人,也无需遭受被迫加班之苦,他们本就精力难支,不应被强迫延长工作时间,理应拥有更为从容自在的生活,原则上不安排加班事宜,若遇紧急任务,需经协商安排,且加班费用会严格按照规定支付,分毫不差,保障员工权益。
对于危险、繁重的工作,不可强行摊派,关键是,单位应为超龄员工购买工伤保险,费用全由单位承担,如此,员工若在工作中受伤或患职业病,无需自付医疗费,多了一份保障。
另外,拿着退休金的老人也不怕工资被克扣,养老金和工资两条路独立计算,单位不能随意解约,要按规定办,社保没缴够年限的,也可以自己继续缴,或者请单位代扣代缴,把晚年的基础夯实。
以前,这些纠纷仲裁委可能都不受理,维权无门,现在,新规明确了调解、仲裁、甚至法院诉讼的途径,让老人有地方说话。
国家之所以下这么大力气,是因为城市运转离不开这些白发劳动者,他们干的活基础但辛苦,他们的劳动理应被看到,被尊重,这次新规,就是在填补法律空白,让每份劳动都带有尊严。
7月1日开始实施,这条政策不像某些大动作那样热闹,却悄悄给千千万万还在奔波的老人织起一张安全网,靠双手挣钱,不管六十岁还是七十岁,都能多一份稳当,少一份心惊,这种细微而坚实的保障,才是社会文明真正的进步。
信息来源 :中汉发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