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相约自杀女子没死,被以故意杀人罪起诉
据媒体5月29日报道,死者文林是1994年生人,求助女子朱玲是死者的女友,两人因均有轻生念头在网上相识,曾相约在广东某海岛跳海,后被当地警察发现并劝返。
搬到厦门同居后,两人再次策划自杀。当天朱玲封好门窗、点炭,并与男友一起服下安眠药和酒,朱玲醒来后男友死亡,于是她拨打了120急救电话。检察机关以故意杀人罪对朱玲提起公诉,她当庭认罪认罚。
这个在中国法律,没有自愿放弃生命的法理。所以不论什么理由,帮人死亡就是按故意杀人罪论处。除了紧急避险,正当防卫等特殊情况免责。哪怕你好心,看一个人太痛苦,想帮对方解脱,也是故意杀人罪。比如老伴绝症痛苦,也是一样。只是可以减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