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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曾经建议,她提出只要好心扶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曾经建议,她提出只要好心扶起老人,对方拿不出半点证据却张口索要天价赔偿,就可以按照敲诈勒索提起诉讼从严处置,就算情节达不到刑事判刑标准,也要处以高额罚款

说白了,如今做好人好事都快成了一门“风险投资”,你心一软、手一伸,搞不好就把自己的安稳日子给搭进去了。

我有时候琢磨,一个社会若连伸手扶一把倒地老人都需要巨大的勇气,那这个社会肌体里流淌的信任血液,怕是快要凝固了。

我从内心觉得,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给出的那道方子,算是精准切中了病灶:以后谁要是好心扶了老人,对方家属在毫无事实凭证的情况下张口就索要天价赔偿,直接按敲诈勒索起诉从严处置,哪怕情节够不上判刑,也得让讹人者掏出一笔让他们肉疼的高额罚款。

我打心底里觉得自己是个见不得别人受难的人,走路上看见谁东西掉了、问路找不着北,都乐意搭把手。

可唯独面对“扶老人”这一道选择题,我承认自己犹豫了,甚至会下意识地后退一步,因为我看过太多那种撕心裂肺的新闻,出于本能去搀扶摔倒的老人,结果被家属无凭无据地索要三万元赔偿,甚至扬言要起诉。

我甚至注意到,身边很多人把“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当成了行走江湖的护身符,单从个人趋利避害的角度看,这套哲学简直无懈可击;可放到整个社会的运行逻辑里,这句话就像一味慢性毒药。

如果每个人都觉得只要关起门来过好自己的小日子,外面的生死哀嚎与我无关,那么很快就会进入一个互相推诿的恶性循环。

我感觉,一旦人人都信奉这种冷漠的利己主义,这个社会就会彻底丢掉人与人之间的支撑点。

现在是你躲开了倒地的陌生人,将来当你自己的父母在外步履蹒跚、不慎跌倒时,周围的人也全都默契地别过脸、快步走开,那种孤立无援的绝望,迟早会回旋到我们每一个人的身上。信任一旦崩了盘,人心也就散了架。

我感觉,治理这种歪风邪气的关键,不是靠喊口号劝人善良,而是要像李玫瑾教授建议的那样,给讹诈行为标上一个它承担不起的价格。

利用别人的善心进行敲诈,本质上和明抢并无区别,凭什么一句“误会”就能轻飘飘地带过?

我隐约记得有个统计,在好些起搀扶纠纷里,真正获救后反过来倒打一耙的比例高得惊人,而最终受到实质性惩罚的讹诈者却寥寥无几。

这种近乎为零的犯罪成本,简直就是在纵容人心向恶的一面疯狂滋长,如果能按照敲诈勒索去定罪,额度够不上判刑的就直接高额罚款,让那些动了歪心思想碰瓷的人明白,这不再是一笔“讹到就算赚,讹不到顶多道歉”的稳赢买卖。

凡是动了这种肮脏心思,就得做好被扒一层皮的心理准备,只有当法律的铁拳实实在在地砸到讹人者的痛处,那些像我一样愿意做好事但又怕被反咬一口的人,才敢毫无顾忌地伸出援手。

让救助者不用在伸手之前先考虑找监控、找证人,这应当是法律和社会给予我们最基本的体面。

当然以上也只是我个人对这件事一点带着情绪的看法,但我总觉得,只有让好心人不怕扶,让讹人者不敢讹,这人间的风才算是暖的。不知道你碰到这种事儿,还敢不敢毫无防备地冲上去?

评论列表

用户16xxx19
用户16xxx19 7
2026-05-31 10:17
敲诈勒索罪,为什么不判刑?哪怕缓刑,监外执行都该判,并处意图敲诈金额数倍罚金,让坏人付出代价,才能震慑坏人,打击犯罪意图,重塑助人为乐的社会氛围,帮助好人树立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