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姐姐身亡12岁孩子被叔侵占140万
湖南12岁孩子父母及姐姐意外身亡,叔叔成为监护人。期间叔叔从孩子账户取走150万余元,扣除合理开支后侵占140万余元。法院以侵占罪判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
此行为极其恶劣:亲叔叔侵占孤儿的赔偿金,长达四年,丝毫不顾侄子未来。孩子失去至亲,连经济保障也被至亲吞噬,比陌生人犯罪更令人心寒。这折射出未成年人财产监护制度存在漏洞。
核心是:监护不是敛财的通行证。我的建议:完善未成年人财产监管机制,要求监护人定期报备资金使用情况。体面靠良心守住,不靠血缘。 父母姐姐身亡12岁孩子被叔侵占140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