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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明浩(홍명호,1736年—1819年),字公舒,号鸣汉,本贯丰山。朝鲜王朝时期

洪明浩(홍명호,1736年—1819年),字公舒,号鸣汉,本贯丰山。朝鲜王朝时期的官员以及学者,曾任礼曹判书、汉城府判尹和判义禁府事等职。

洪明浩曾以冬至兼谢恩使书状官的身份出使清朝的京师北京。他在回国后向朝鲜王朝的国君正祖提交的报告中,他对中国湖南地区的描述仍沿用“湖广”这一旧称,从而反映了当时朝鲜士大夫对清朝地理认知的滞后或特定的文化视角。

洪明浩出身于朝鲜王朝后期的名门望族丰山洪氏。该家族在朝鲜王朝后期权势显赫,从而涌现了比如洪凤汉、洪麟汉、洪国荣等政治人物,以及洪良浩、洪敬谟等著名书法家和文化名人。他是官员洪镇辅的儿子、重臣洪良浩的弟弟。他在1771年(英祖四十七年)庭试文科丙科及第,正式进入仕途。从地方中枢逐步升任高级官职,先后历任校理、大司谏、汉城府右尹、承旨、大司宪、大司成、吏曹参判。

1796年(正祖二十年),洪明浩升任都承旨,此后历任江华府留守、水原府留守,1807年—1810年出任汉城府判尹,还在1809年升任礼曹判书,1811年官至判义禁府事。

虽然洪明浩的政治影响力不及同族的洪国荣或洪麟汉等人显著,但是他作为使节出访清朝的经历,为研究朝鲜王朝后期的对华关系及士人观念提供了具体的史料佐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