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荒唐了!云南镇雄,一名67岁的老人,在酒后闯入同村瘫痪女子的家里,用手去摸女子的隐私部位,女子大声反抗并提醒丈夫快要回来这才做罢。事后,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判定老人强制猥亵罪,但是量刑让受害女子难以接受。
一年有期徒刑,三千块钱赔偿。
看到云南镇雄这起强制猥亵案的判决,真的让人心里堵得慌。
一个67岁的老头,冲进人家里,欺负一个瘫痪在床、连动都动不了的弱女子。
最后就落得这么个结果?这几个数字看着不仅冰冷,甚至感觉有点讽刺。
事情过程其实挺惊心动魄的。
那天老头喝了点酒,借着酒劲,瞅准了女方独自在家,推开门就进去了,上去就动手动脚。
受害人虽然身体瘫了这么多年,但脑子是清醒的,她当时急坏了,拼了命地喊,一边喊一边骗他说“我老公马上就回来了!”
可能也是做贼心虚,老头一听这话心里发毛,这才慌慌张张地跑了。真的,就这一句话,成了她当时的救命稻草。
按说后面报警、取证、做笔录都很顺利,证据链清清楚楚。
检察院起诉,法院开庭,事实也查得明明白白。
大家伙儿看这情况,心里想的肯定都一样:专门欺负残疾人,这性质多恶劣啊,怎么着也得重判吧?法律条文上也写得明明白白,侵害残疾人是要从重处罚的。
而且这老头67岁,离法律上75岁可以从轻发落的门槛还远着呢。
再说了,他既没自首,也没认罪,更没道歉或者主动赔钱,能沾边儿的从轻情节一个都没有。
本该往重了治,可最后的判决结果却完全反过来了,一年、三千,这算哪门子的从重处罚?
换谁谁能服气?受害女子肯定不答应。
本来瘫痪在床,日子过得就比常人艰难百倍,结果在自己家里还要遭这种横祸。身体上的不适暂且不说,那种心理上的恐惧、阴影,估计能跟她一辈子——连家里最安全的私密空间都被人硬闯,自己还动弹不得,这得有多绝望?
她要的真不多,就是一个公道。可这一年刑期和三千块钱,能叫公道吗?好在她没有忍气吞声,虽然身体动不了,但她用了法律赋予的权利,直接向检察院递交了抗诉申请。
这案子现在挺受关注的,其实大家不光是盯着这一桩个案,大家心里都在打鼓:如果把残疾人欺负成这样,代价也就坐一年牢、赔三千块,那以后那些动歪心思的坏人,是不是会觉得犯罪成本太低了?司法的判决从来不只是给当事人一个交代,它更是一个社会的道德和法律底线。
法律说到底,就该是弱势群体的靠山、惩治恶人的利剑。
现在抗诉申请已经交上去了,司法系统会怎么重新审视这个案子,大家都盯着呢。数字不会撒谎,一年、三千,到底够不够重,大家心里都有杆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