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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子吃了窝边草!”云南镇雄,一67岁男子酒后,迁入同村瘫痪女子家里,伸手摸女子

“兔子吃了窝边草!”云南镇雄,一67岁男子酒后,迁入同村瘫痪女子家里,伸手摸女子的脸和胸,2人还是远亲关系,以“老表”相称,女子呵斥男子,她丈夫马上就要回来了,才把男子吓跑,女子丈夫报警,男子被拘留14天放出来了,女子不服,要求严惩男子,男子因强制猥亵罪被判刑1年,赔偿3000元,女子至今没收到男子家属的道歉,她心里憋屈,认为量刑和赔偿都太轻了,准备申请抗诉。

事情是这样的,当时67岁的季某某喝了点酒,就大摇大摆闯进同村远亲黄某的家里,两个人平时还以"老表"相称,按说多少沾点亲戚情分,结果他上去就摸人家的脸和胸。 黄某当时一个人在家,身体动不了,只能扯着嗓子呵斥他,说自己丈夫马上就要回来了。

就这么一句话,才把这个酒后乱性的老头给吓跑了。换个角度想想,要是她丈夫那天回来晚一点,或者她连说话的力气都没有,后果真的不敢想。

丈夫回家后听妻子说了这事,当场就报了警。一开始警方给的处理是行政拘留14天,很多人当时就觉得不对劲,这哪是普通的耍流氓啊,对方是个完全没有反抗能力的残疾人,而且是私闯民宅实施猥亵。

果然,14天拘留期满放出来没多久,事情就有了反转,季某某因为涉嫌强制猥亵罪被正式逮捕了。 这中间的转变其实很关键,一开始可能只当成了一般的治安案件处理,但后来仔细一查,这种针对瘫痪残疾人的猥亵行为,已经触犯了刑法,不是简单拘留几天就能了事的。

最终法院判了季某某有期徒刑1年,还要赔偿黄某3000块钱的交通费。 可黄某到现在心里都憋着一口气,她觉得这个判决太轻了。更让她难受的是,从案发直到现在,季某某和他的家人连一句像样的道歉都没有说过。

3000块钱,连她来回跑派出所、跑法院的路费和误工费都不够,更别说这件事给她带来的精神伤害了。所以她已经正式向检察院申请抗诉,要求重新审理这个案子,给她一个更公正的说法。

很多网友看到这个判决结果也炸了锅,纷纷说1年刑期太短了。其实从法律上来说,强制猥亵罪的基本刑期就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法院判1年确实在这个范围内。

但问题在于,法律明确规定,针对残疾人、老年人、儿童这些弱势群体实施犯罪的,应该从重处罚。一个连翻身都困难的瘫痪女子,在自己家里被一个喝了酒的老头闯进来猥亵,这种行为的恶劣程度,难道不比在大街上随便摸一下严重得多吗?

还有那个3000块钱的赔偿,也让人觉得有点离谱。法院只支持了交通费,也就是说精神损害赔偿一分钱都没给。可对于这种猥亵案件来说,受害者最大的伤害恰恰是精神上的,这种阴影可能会伴随她一辈子。

尤其是在农村这种熟人社会,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这件事传出去之后,受害者要承受多少指指点点,这些难道都不算损失吗?

当然,我们也不能完全怪法院判得轻,司法实践中确实有很多现实的考量。比如证据问题,猥亵案件本来就很难取证,尤其是这种没有造成明显身体伤害的情况,很多时候只能靠双方的口供。还有就是季某某已经67岁了,年纪比较大,法院在量刑的时候可能也会酌情考虑。

但不管怎么说,黄某申请抗诉的做法是完全合理的,这是法律赋予每个受害者的权利。她不是在无理取闹,只是想要一个真正能让她心服口服的结果。一句迟来的道歉,一个与其罪行相匹配的判决,这才是对受害者最基本的尊重。

这件事也给所有人提了个醒,别以为年纪大了就能为所欲为,也别觉得亲戚之间就可以随便乱来。法律面前没有人情可讲,欺负弱势群体的人,终究要为自己的行为付出代价。我们也希望检察院能认真审查这个案子,给黄某一个公正的答复,让她能真正放下心里的这块石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