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警示!”湖南,男子患尿毒症,没钱治病。男子亲戚于心不忍,让男子无偿把自家的树砍了拿去卖钱治病。男子欣然同意,结果辛辛苦苦忙活一场,卖得4000余元,因未办理砍伐许可证,所得4000元全部被没收也就罢了,还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罚款2000元!
“我砍自己家的树也犯法?”警察找上门的时候,张某一脸懵,完全不理解自己不就是砍了点树,怎么就犯了法?
张某就是个普通农民,日子虽不富裕,但也算安稳。可几年前确诊了尿毒症后,一切都变了。
常年的透析治疗花销巨大,家里早就掏空了积蓄,亲戚邻里能借的也都借了个遍,后期连维持基本治疗的费用都凑不出来。
眼看张某陷入绝境,一位亲戚看他实在可怜,于心不忍,便好心让他砍掉自家后山的树木卖钱治病,不用顾及任何人,全部收入用来救命。
听到这话,张某像是抓住了最后一根救命稻草。为了活下去,他拖着病重浮肿的身体,日复一日上山砍树、搬运木材。好不容易卖得4000多块钱,结果钱还没捂热,森林公安就找上了门。
结果怎么样呢?4000块全部没收不说,法院判了他有期徒刑一年,还得再交2000块罚金。
可怜老张忙活一场,病没治好,人先进去了。他怎么也想不通,砍树怎么就成了犯罪?
其实咱们国家对于砍树这件事管得很严,就算是砍自己家山头种的树,只要数量到了一定程度,也必须先去林业部门办采伐许可证。
没有这个证,私自砍了卖钱,那就叫滥伐林木。要是砍的是别人家的树,哪怕人家同意了,那性质也更严重,叫盗伐林木。
所以老张的所作所为,确实是违法了。
不过话说回来,一个尿毒症病人,连透析都做不起了,哪还有心思去打听什么采伐证?他眼里只有那4000块的续命钱。
更何况在很多农村地区,普法教育和救助渠道都十分匮乏。很多村民一辈子都理所应当的认为:自家山林、自家种的树,就全权归自己处置。从来也没人告知成片砍伐需要办证,这类法律常识在基层几乎是空白。
再加上针对重病特困人群的帮扶渠道有限,很多人身陷重病致贫的困境时,求助无门、无路可走,最终只能靠着自己仅有的微薄资源自救。
说到底,这起案件并非简单的对错之争,它暴露的是基层普法的盲区,和弱势群体救助的短板。
法律需要坚守底线、维护生态公平,但更该区分主观恶意与绝境求生,用柔性的执法温度、完善的社会兜底,弥补普法缺位和救助不足的漏洞。
唯有普法下沉、帮扶到位,才能真正避免更多人在无知和绝境中,犯下令人心酸、追悔莫及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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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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