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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严惩!”湖南,一89岁的大妈入住养老院仅两个月,在早餐集体活动时因身边无看

“必须严惩!”湖南,一89岁的大妈入住养老院仅两个月,在早餐集体活动时因身边无看护人员摔伤,导致左股骨粗隆间骨折。院方不仅未第一时间拨打120,还擅自用非急救车送医,事发约2.5小时后才通知家属,7天后老人因病情恶化离世。家属向养老院索赔8万元,院方以经营亏损为由拒绝,仅在葬礼上送来1000元,对此,官方这样回应了!

监控画面定格在2026年4月21日早上。89岁的李母在春晖养老院的餐厅里寻找座位,突然失去平衡,重重摔在地上。

四分钟。整整四分钟,画面里只有老人躺在冰冷的地面上,没有一个工作人员出现。

直到其他老人的呼喊声传来,工作人员才姗姗来迟。但接下来的处理方式,让这场意外彻底滑向了不可挽回的深渊。

没有人拨打120。工作人员只是把老人扶到一旁,然后——什么都没做。两个小时过去了,养老院才找来一辆普通车,把老人送往耒阳市人民医院。不是救护车,是普通车。

家属李女士接到电话时,距离母亲摔倒已经过去了两个半小时。

不久,医院影像报告新鲜出炉。结果显示,患者左股骨粗隆间骨折,骨盆与左股骨皆有严重骨质疏松,且骨折错位情况十分明显。对于89岁的老人来说,这样的伤情本就凶险,稍有延误就可能引发致命并发症。

住院进入第三天,老人的身体状况急转直下,各项生命指标呈急剧恶化之势,情况令人忧心不已。全力抢救了七天,4月28日,老人还是走了。

从摔倒到离世,七天。

李女士把母亲送进春晖养老院,是在今年2月。这家养老院是"医养结合"的私立机构,证照齐全,每月费用4480元,政府补贴800元,家里实际掏3680元。本以为能让母亲在专业看护下安度晚年,没想到两个月后就天人永隔。

她开始回看整个过程:监护缺位、延误救治、迟报家属、违规转运——每一个环节都出了问题,每一个失误都在压缩母亲的生存空间。

李女士按照《民法典》和湖南的赔偿标准算了一遍账: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精神损失费,加起来28万多。她只按最低30%的次要责任来算,提出8万元的赔偿要求。

养老院作出回应,称运营期间亏损严重,实难承受额外赔付之重,故而表示无力承担相关赔偿。

葬礼那天,养老院送来1000块钱。此后再无音讯。

更让李女士寒心的是,入住时签的合同一直由养老院保管,她手里连副本都没有。院方将一份《养老风险告知承诺书》当作挡箭牌,妄图以此撇清自身应负的责任,这种做法实在难以让人认同。

5月19日,记者致电耒阳市民政局。第一次,工作人员说"不清楚,会上报"。第二次沟通时,对方告知记者联系宣传部门,未等记者进一步回应,便径直挂断了电话。

直至如今,既无任何调查通报公之于众,亦无任何正式回应落于实处。一切仍如迷雾,未现清晰之貌。春晖养老院仍在正常营业。

翻开近年来的判例,会发现法院判定养老机构责任的核心标准只有一个:是否履行了"及时救助"义务。

2023年山东日照,83岁老人在走廊摔倒,养老院没有及时叫120,擅自搬动送医,被判承担30%责任。2025年重庆,老人摔倒13天后才送医,法院调解后养老院赔了6.5万。还有2025年新疆的案例,法院判养老院不担责,理由是及时送医并通知了家属。

春晖养老院的症结并非在于老人摔倒。毕竟,一位89岁的老者自行行走,这是难以阻拦之事,强行干预反倒显得不合情理。

摔倒之后问题丛生:长达四分钟无人照拂,骨折后未呼叫120急救,竟用普通车辆送医,直至三小时后家属才获悉情况。

每一刀,都砍在"及时"上。

李女士的要求很简单:按法律来,该赔多少就赔多少。于她而言,钱财并非最为紧要之物。在她心中,为母亲讨回公道才是当务之急,这是一份执着,更是对亲情与正义的坚守。

倘若彼时能及时将老人送往医院并实施手术,或许老人尚有机会多延续几年生命。如此遗憾,令人喟叹。可惜没有如果。

那四分钟的监控画面,定格的不只是一个老人的跌倒,还有一整套应急机制的失守,一份合同的不对等,一个监管部门的沉默。



信息来源:现代快报2026年5月21日《家属称89岁母亲养老院摔伤7天后离世,湖南耒阳民政部门拒绝回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