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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男子婚内出轨并私自向第三者赠与近4800万元案开庭审理 法院择日宣判

大皖新闻讯5月25日,扬州男子婚内出轨并私自向第三者赠与近4800万元一案,于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原告杜女士向大皖新闻记者讲述,她与丈夫已结婚数十年,六七年前她发现丈夫在外还育有一子一女,且长期与他人保持婚外关系,并向第三者转账4790万元。

杜女士告诉大皖新闻记者,她和丈夫之前一起经营自家的公司,“好几年前,我意外发现公司账目上有很大一笔钱对不上,于是我向银行申请查看流水,这才发现这笔钱被转给了第三者。”杜女士表示,此前周边已有一些丈夫出轨的流言,但自己没有相信,直到后来她带着女儿逛街与丈夫和第三者撞了个正面,“这才瞒不住了,我也准备起诉离婚。”

此案原告代理律师周兆成向记者介绍,原告正式诉请法院确认该笔巨额赠与行为无效,判令第三者全额返还4790万元款项,并支付相应资金占用利息。庭审现场,原告和代理律师全程到庭,而作为被告的男方和第三者均未亲自出庭。原告当庭提交11组完整证据,证明夫妻共同财产和男方公司账户高度混同,两人的婚生女儿也出庭作证,法庭依法准许。整场庭审历时4小时,双方争议激烈,最终法庭决定择日宣判。

周兆成在采访中表示,婚姻存续期间,一方擅自处置大额夫妻共同财产用以维系婚外不正当关系,既违反法律规定,也违背社会公序良俗。

大皖新闻记者龚润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