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讹天讹地讹空气!湖北咸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70岁老人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没戴

讹天讹地讹空气!湖北咸宁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一名70岁老人无证驾驶三轮摩托车,没戴头盔,还带着老伴一起出门,途中车辆失控,撞上路边一根距离仅80厘米的电线杆,老人当场死亡,老伴受伤住院27天,交警认定老人负全部责任,但家属随后将供电公司和公路管理部门告上法院,要求赔偿34万元,案件经过一审、二审后,最终结果出乎不少人意料。

法院最后给出的结果很明确,老人自身承担主要责任70%,供电公司和公路管理部门各承担15%,分别赔偿8.2万元,总计16.4万元,二审维持原判。

事情要从2024年6月20日说起,湖北咸宁一条乡村公路边,70岁的老李骑着一辆没有牌照的三轮摩托车,后面坐着老伴一起出门。

两个人都没有驾驶证,也没有佩戴头盔,对他来说,这些规定在乡下基本没人严格执行,他也一直按“熟路随便开”的习惯在路上行驶。

但这次出了意外,车子在行驶过程中突然失控,直接冲向路边一根电线杆,撞击非常猛烈,电线杆距离路边白线大约80厘米,位置靠得很近。

老李当场死亡,颅脑损伤严重,老伴被甩出车外,受伤较重,在医院治疗接近一个月,后来被鉴定为多处十级伤残。

交警调查后认定,这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老李无证驾驶、车辆无牌、不戴头盔以及操作不当,属于违法驾驶行为,因此负全部主要责任。

但事故后,老李的四个子女并不接受这个结论,他们认为,如果路边没有那根电线杆,车辆不会发生这么严重的撞击,于是将供电公司和公路管理部门一起告上法院,索赔34万元,理由是公共设施设置存在隐患。

案件进入审理后,法院对现场和相关规定进行了核查,这根电线杆是2012年安装的,后来道路拓宽后,杆子与路面的距离变得过近。

按照相关公路管理规定,县道边缘一定范围内不应设置此类障碍物,这根杆子已经接近限制距离,同时,供电公司作为产权单位,没有对位置变化进行整改,也没有设置明显警示标志,公路管理部门作为养护单位,也未能及时发现并推动迁移或采取防护措施。

不过法院同时指出,老李自身的违法驾驶行为是事故发生的根本原因,如果其具备驾驶资质、规范驾驶并佩戴头盔,即便存在路边设施问题,也不必然导致如此严重后果。

综合各方过错程度,法院划分责任比例,老李承担70%,供电公司15%,公路管理部门15%,赔偿金额按比例执行。

供电公司和公路局对判决不服,提出上诉,认为道路条件并不存在明显缺陷,但二审法院审查后认为事实清楚、责任划分合理,直接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的核心并不复杂,个人违法驾驶导致事故发生,是主要原因,公共设施存在管理疏漏,是次要原因,最终责任按比例分担,法律依据清晰,没有偏向任何一方。

信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