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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咸宁,一70岁老汉,平时就靠一辆无牌三轮摩托拉点农资、赶个集,没驾照也不戴头

湖北咸宁,一70岁老汉,平时就靠一辆无牌三轮摩托拉点农资、赶个集,没驾照也不戴头盔,还总说“村里路熟”。谁知一天,他载着老伴去镇上买种子和降压药,返程时车辆却突然失控,并撞上了路边的电线杆,自己当场身亡,老伴重伤住院27天,家属索赔34万,法院最后判了!

那天天气晴朗,李老汉像往常一样发动了那辆二手三轮摩托,老伴坐在后座,手里还提着刚买的菜籽和给孙子的零食。邻居老王看到了,喊了一声:“老李,你这车没牌没证,还不戴头盔,慢点啊!”

李老汉笑着挥挥手:“知道知道,这条路我跑了十年了,闭着眼都能开!”他心里压根没把交通规则当回事,觉得农村路宽车少,出不了啥问题 。

下午3点左右,悲剧发生了。李老汉沿着拓宽后的县道行驶,突然遇到路面颠簸,他下意识地猛打方向,没经过正规培训的他根本控制不住车辆,三轮摩托径直冲向路边那根2012年就立在那的电线杆——它离公路白实线只有80厘米,几乎就贴在行车道边缘 !

“嘭”的一声巨响,李老汉被狠狠甩出去,头部重重撞在电线杆上,当场没了气息。胡某被压在车下,肋骨断了3根,颅内出血,躺在地上疼得直哼哼,路过的村民赶紧拨打了120和110 。

送到医院后,李老汉的老伴住了27天院,光医疗费就花了7万多。家里的顶梁柱没了,老伴还躺在病床上,家属悲痛之余,认为这根电线杆太靠近路面,供电公司和公路管理部门都有责任,于是把两家单位告上法庭,索赔死亡赔偿金、医疗费等共计34万余元 。

后来法院一审审理查明:李老汉无证驾驶无号牌机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操作不当,是事故的主要原因,应承担70%的责任。

但涉事电线杆在2012年架设,道路拓宽后,供电公司没及时迁移或设置警示标志,公路管理部门也没履行通知移改义务,两家单位各担15%的次要责任,合计赔偿202322.3元 。

公路管理部门不服,上诉到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2025年5月25日,二审法院驳回上诉,维持原判,明确指出:“道路拓宽后安全距离不足,管理方存在疏漏,应承担相应责任;但驾驶人自身重大过错是主因,不能因伤亡结果就忽视其违法行为。”

这起悲剧给所有人敲响了警钟:遵守交通法规是底线,任何侥幸心理都可能酿成大祸!同时,公共设施的安全管理也不能缺位,道路拓宽了,安全标准也要跟上,别让“路边杆”变成“夺命杆”。

对于这个判决,你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