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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的民生消息来了!身边那些退了休还出来干活的阿姨大叔们,这回终于有了撑腰的“硬

重磅的民生消息来了!身边那些退了休还出来干活的阿姨大叔们,这回终于有了撑腰的“硬规矩”!

以前这类人是最尴尬的。比如路边搞卫生的保洁阿姨,很多早就过了退休年龄,想继续干挣点养老钱,但因为没有正式的劳动关系,出了事或者被欠薪,你去仲裁,人家一句话就把你噎回来:“你们是劳务关系,不归《劳动法》管。”

什么叫不归管?干一样的活,凭什么不享受最低的底线性保护?

人社部等5部门昨天放了个大招,专门发布了《超龄劳动者基本权益保障暂行规定》,7月1日起正式实施。注意,这可是我国首部明确保障超龄劳动者权益的专门规章,专门就是来解决这帮人“有工无保”的乱象的。

新规到底整了啥实惠的?我给大伙划个重点:

一、工资不能随便给。 只要你提供了正常劳动,工资就不能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之前那种仗着你是超龄人员就往死里压低工资的事,以后别想了。

二、不能把人当牛马使唤。 新规明确“一般不安排超龄劳动者加班”,干不干得看身体状况,高强度、危险性高的活儿也得悠着点。这确实很人性化,毕竟岁数摆在那儿,高强度连轴转谁也扛不住。

三、工伤总算有了着落。 给超龄人员单缴工伤保险的通道直接打通,以前最怕的就是工作时候出点意外没人管,企业不想赔,社保工伤又不认,以后企业必须得给他们参保。

说白了,这份新规最大的意义就是不再搞“一刀切”的劳务关系论,而是踏踏实实地认可超龄劳动者也是劳动力的一部分,凭啥不能享受最基本的底线保障?能出台这种承认劳动事实而非死磕身份关系的规定,真的是给“银发打工族”吃下了一颗定心丸!

就冲这一点,必须给国家点赞,也希望这项新规能够真正落到实处,别让好政策停留在纸面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