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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凶!广东湛江,一女子在13岁那年,9岁弟弟遭男子诱骗至甘蔗地遇害,凶手连夜潜逃

追凶!广东湛江,一女子在13岁那年,9岁弟弟遭男子诱骗至甘蔗地遇害,凶手连夜潜逃。她咬牙辍学,孤身追了二十七年,最终在老家认出那张脸。为了坐实证据,她压着满腔仇恨,假扮暧昧跟杀弟仇人网聊了三年多,把人亲手送进警察局。一审结果出来,死缓,赔六万七,她不认。二审临近,她剃了光头,说:不改判,就继续告。

这事儿,得从一笔工钱说起。

1992年12月22日,广东湛江雷州市北和镇,泥瓦匠李祥(化名)跟包工头易庚华因为工资的事正面杠上了,吵得很难看。就这么一场普通的劳资口角,在易庚华这里演变成了一件让人细思极恐的事。

他没去找李祥继续理论,而是当天下午,悄悄摸进了村里的小学,找到李祥9岁的小儿子李某平(化名),用不知道什么理由把孩子骗出了校门,带进村外一片密不透风的甘蔗园,掏出刀,把这个孩子捅死了。

对象选了一个9岁的孩子,地点选了一个外面根本看不见里面的甘蔗地,行凶之后连夜出逃。后来他在法庭上坚称"过失",但整个作案过程的每一个细节,都是一个清醒成年人的主动选择。一个大人拿刀对一个孩子,不存在"没想到会死"这种解释。

李小平的死,把这个家打散了。母亲垮了,父亲一辈子活在愧疚里,觉得是自己那场争吵害死了儿子,后来去世了。而15岁的李海玉,把弟弟遇害这件事刻进了脑子里,再也没取出来。

1997年,她没读完初中就辍学了。理由只有一个:找人。

一个刚成年的姑娘,靠零散打工的收入,走了多个省份,吃了多少闭门羹、受了多少骗,外人很难想象。追凶这件事没有编制,没有资源,没有人帮,靠的全是一口气撑着。很多人劝她放弃,她没停。

追了二十多年,她终于在老家发现了疑似易庚华的人。但光靠眼睛认出来不够,她清楚,必须有实打实的证据。

于是她做了一件普通人很难做到的事:强行压住仇恨,在手机上跟这个男人打出笑脸,假扮暧昧,网聊了三年多。屏幕这头是个恨不得手机砸出去的女人,屏幕那头是个完全放松了警惕的中年男人。

三年多,她套出了他的身份信息,固定了关键证据。2020年,她协助警方将易庚华抓获,距案发已近28年。

案子进了法院,争议的核心只有一个:故意还是过失?

易庚华的辩护策略很明确,就咬死"过失"两个字。这不是随便说说,按刑法规定,过失致人死亡最高刑期七年,和故意杀人的死刑差了一个天。

但这个辩法在本案里根本撑不住。一个成年男人,在与对方父亲争吵的当天,主动找到对方幼子,带至僻静处持刀行凶,哪一步像"失手"?法律上,成年人持刀对无反抗能力的9岁孩童动手,应当预见会造成死亡,仍然动手,构成故意,没有争议。

但争议不在定罪,在量刑。

2025年12月23日,一审宣判:故意杀人罪,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赔偿经济损失66726元。

死缓和死刑立即执行,差的不只是字面上那几个字。死缓意味着,只要执行期间没有重大故意犯罪行为,两年后自动减为无期徒刑,之后还可能继续减刑。这是李海玉最难接受的地方。

她上诉,案子到了二审。2026年4月8日庭审,易庚华还是那套:坚持过失,没道歉,没悔意。代理律师王文广用"认罪态度恶劣"来描述他。

李海玉情绪激动,庭审前她已重新剃了光头。二审当天没有当庭宣判,择期宣判。

2026年5月22日上午10时,湛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将正式宣判二审结果。李海玉的小女儿专程从惠州赶来陪同。

很多人关心二审能否改判死刑立即执行。

这里有一道无法逾越的程序硬门槛:根据《刑事诉讼法》第 237 条的上诉不加刑原则,只有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或者自诉人提出上诉,二审法院才能加重被告人的刑罚。

本案中,李海玉作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仅能对民事赔偿部分提起上诉,无权对刑事量刑部分直接上诉;她向检察机关申请抗诉已被驳回,且检察院在二审中明确建议维持原判。

这意味着,无论被告人是否上诉,二审法院都绝对不能将死缓改判为死刑立即执行,这条路在程序上已彻底走不通。

即便当初检察院支持了抗诉,改判死刑立即执行也需证明原判量刑 "明显不当",而本案因当年关键物证、尸检报告丢失,量刑证据存在核心瑕疵,改判难度本就极大。

李海玉说,维持原判就继续申诉。这是合法权利,但申诉要成功,得有足以推翻原判的新证据,或者证明原审存在重大程序问题,路不好走。

一个9岁的孩子,一笔工钱纠纷,一个大人做了一个毁掉两个家庭的决定。凶手跑了28年,姐姐追了27年,判决书下来赔了六万七。这道账,无论从哪个角度算,都让人意难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