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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嘉兴,女子大婚,花3500元请团队策划婚礼,婚礼当天,新娘要换好几套礼服,戴

浙江嘉兴,女子大婚,花3500元请团队策划婚礼,婚礼当天,新娘要换好几套礼服,戴金手镯不方便,化妆师帮她摘下放在桌上。助理怕人多手杂,好心用纸巾包好,交给现场一位阿姨帮忙保管。当时大家都在忙流程,没人再提这事,助理以为阿姨是娘家人。没想到事后金镯子不见了,新娘把婚礼管家和助理告上法庭,索赔21.8万。

2025年12月14日,朱女士的婚礼如期而至,为了婚礼顺利隆重,她特意找了专业婚礼策划团队,对方全程服务13个小时,费用3500元。

婚礼当天流程繁琐,新娘要来回换好几套礼服,手上戴着的一对金手镯又沉又碍事,换装时化妆师顺手帮她摘下来,随手就放在桌子上。

婚礼现场人多手杂,助理担心弄丢了,出于好心赶紧拿起手镯,用纸巾包上,想着找个人帮忙看管一下。

可这助理压根没长心眼,甚至没跟新娘和其家人打一声招呼,见身边一阿姨在以为是娘家人,想都没想就把包好的金手镯交给对方帮忙保管。

那会儿所有人都忙着赶婚礼流程,迎宾、拍照、敬酒忙得脚不沾地,助理交完手镯就忘了这茬,化妆师也没再过问。

新娘更是以为手镯被家里人妥善收好了,全程没人再提起这件事,谁都没料到,这随手一交,直接交出了大麻烦。

婚礼热热闹闹结束,直到事后新娘整理首饰,才发现那对价值不菲的金手镯不见了,翻了个底朝上也没找到。

一问家人,压根没人见过这对手镯,这才赶紧找到婚庆团队,化妆师和助理这才猛然想起手镯交接的事。

可再想找那位接手镯的阿姨,早已没了踪迹,没人知道是谁,现场也没监控,助理也没记住阿姨长啥样,只记得穿条黑色裤子,手镯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这对金手镯是在周大福买的,发票在哪摆着,价值21.8万。

新娘丢了贵重物品,有心疼又生气,这么贵重的物品怎能轻易交给别人。

助理的话不知真假,就算真的找不到哪位阿姨也无济于事,要求对方全额赔偿21.8万。

《民法典》第897:保管期内,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保管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无偿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婚庆团队收取3500元服务费,与新娘构成有偿服务合同关系。

化妆师取下手镯、助理代管手镯,属于服务附随的有偿保管义务。

随后助理用纸巾包好价值21.8万元的金手镯,未核实身份,未告知新娘及家属,盲目交给陌生阿姨,疏忽大意存在重大过失 。

婚庆团队直接懵了,全程13小时辛苦服务,总共才赚3500元,如今却要承担21万的巨额赔偿,任谁都难以接受。

助理出于好心,担心首饰丢失才帮忙保管,没偷没拿,只是没核实保管人身份就草率托付。

朱女士丢失贵重金首饰,对方说让一阿姨保管,又不知道是谁,可信度不高,气愤拿出手镯发票,执意要索赔。

婚庆团队勤勤恳恳服务,好心办坏事,无力承担天价赔偿,双方僵持不下,原本的喜事彻底变成了糟心事。

说到底,婚礼现场人多杂乱,贵重物品本就该本人或直系亲属贴身保管,助理的善意举动因为缺乏责任心,酿成大错。

新娘也未及时叮嘱,核对首饰去向,双方都有责任,可这21万的赔偿重担,究竟该谁担责,此事已立案侦查,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