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喊捉贼还是另有隐情?浙江,一新娘在婚礼上戴着一对200多克的手镯,卸妆之后就随手放在桌子上,婚庆公司的工作人员防止手镯丢失,把它交给了新娘家里的阿姨。可是新娘一口咬定现在手镯丢失,把婚庆负责人告了,要求她按市场金价20余万进行赔偿。目前已被刑事立案。
(信息来源1818黄金眼)
市民李女士反映,自己被人做局讹了,需要赔付20多万元,请求帮帮她。
原来李女士是一家婚礼主持公司的负责人。去年她接到了一单,是为即将新婚的朱女士服务。
在简单的沟通之后,新娘朱女士很满意,双方就签订了合同。
李女士主要是为新娘提供婚礼流程的统筹、协调及安排等,协商此次的服务费用是3500元。
在婚礼当天,新娘结束完婚礼流程后返回自己娘家,因为要外出吃饭,需要换舒适的衣服。
所以新娘就让化妆师把妆给卸了,卸完妆之后,就把手镯随手放在了桌上。
当时李女士的助理看到了,出于本能,害怕这么贵重的东西丢失了,所以就用纸巾包起来。
就在这时,新娘家中的一位阿姨走进来,助理就把手镯交给了阿姨,让阿姨妥善保管。
因为这是在朱女士自己家里,能在家里出现的要么是妈妈要么是亲戚或者家里保姆。
当时交给这位阿姨之后,阿姨还点头答应会好好保管的,所以对于阿姨的身份,助理没有丝毫的怀疑。
但是一个星期之后,新娘给李女士打去电话,问自己的手镯去哪里了。
那李女士非常纳闷,手镯当时都已经交给他们家里人了。
新娘却说,自己家里没有手镯,对于助理口中的那个阿姨,新娘表示,自己家里根本就没有阿姨。
助理回忆自己记得非常清楚,当时是把手镯交给了一个穿着黑色裤子的女人,具体外貌特征她已经记不清楚了。
反正现在手镯是不见了,新娘提出那就要按照现在金价的市场行情,进行赔偿。
当时自己的手镯一共是四两多,折合下来就是200多克。按照现在黄金珠宝首饰的价格,算下来有20多万。
真的是倒霉起来,凉水都塞牙缝,自己做了那么多场婚礼服务,还第一次遇到这奇葩事。
自己做这场服务,总共才收费3500块钱,一下让自己赔出20多万,自己也拿不出来。
局面就进入了僵局,助理确定自己把手镯交给了待在新娘家里的女人。
而新娘却一口咬定,现在的手镯不见了,他们就有责任,她和助理是唯一接触手镯的人,他们就有责任给自己进行赔偿。
李女士感觉太冤了,手镯明明是在新娘自己家里弄丢的,她自己不好好保存。
工作人员也没有替她保存的义务,签订合同里面也没有约定这一项,纯属于好心办事还被讹上了。
那既然那个女人出现在他们家里,一定是认识的人或者亲戚,是不是他们故意联合做局来骗他,贼喊捉贼?
万般无奈之下,李女士只能寻求调解员们的帮助。
调解员也尝试联系新娘以及新娘的母亲,但对方的态度都特别恶劣,表示不接受任何调解,只接受赔偿。
从民警那里了解到,此案件已经被立案调查,具体的结果等待下一步调查。
这个事件疑点重重,涉及的偷盗对象,要么是助理,要么是那位阿姨。
无论助理还是阿姨,拿走了手手镯,都属于盗窃罪,那么她们将面临严重的刑事处罚。
因为根据《刑法》规定,盗窃罪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数额巨大的标准是3万元以上,而在金价如此高的今天,200多克的黄金已经远远超出了数额巨大定性标准。
当然很多网友说还有一种情况,就是新娘有可能贼喊捉贼,想敲诈李女士一笔钱。
那么对于诬告陷害罪,法律又是怎么规定的呢?
根据《刑法》第二百四十三条 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导致对方被立案侦查、传唤、名誉严重受损等。
不仅可以要求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还要面临3年以下有期徒刑。
20万元虽然数额比较大,但是牢狱之灾那可更严重。为了这点钱,新娘就铤而走险搞诬陷讹诈,好像也不划算。
那么手镯究竟哪里去了?各位网友你们有什么看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