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年瘫痪女子起诉离婚,
丈夫七年不见人,
法院判了。
汤女士2011年因病瘫痪,三级残疾,靠低保生活。
2017年和李先生结婚,第二年生了女儿。
可孩子才几个月,他就走了,再没回来,连电话都没打过一次。
法院查实他失联七年多,女儿一直跟着妈妈和外公外婆过。
小姑娘在庭上说“没怎么见过爸爸,就想跟妈妈住”。
法官最后判离,孩子归汤女士,男方每月付900块抚养费,还一次性补6万元——算的是这些年幼儿园、尿不湿、看病这些实打实花的钱。
有人问这钱真能拿到吗?法院把他的信息移送给执行局了,也公告送达了判决。
外公外婆当庭说愿意一起带孩子,法院也写进去了。
这事没讲谁对谁错,只认了一个理:人不在,责任不能丢。
判决书下来那天,汤女士没哭,抱着女儿去社区领了新办的残疾人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