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爹太狠了!”为躲每月3000元抚养费,他放弃300万存款和一套排屋,结果被前妻一招反杀
浙江绍兴一男子,为逃避每月3000元的女儿抚养费,竟主动辞职、花光存款,还跟亲姐姐串通,放弃继承父母留下的300万存款和一套排屋。前妻追讨两年无果,却偶然发现他在足浴店一掷千金。经调查揭开真相后,前妻依据《民法典》第538条起诉撤销其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本文详细拆解这起“技术性致贫”案,分析恶意逃债的法律后果,并探讨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孩子权益。
一、离婚后“人间蒸发”,2年不给女儿一分钱
浙江绍兴的马女士,离婚后一个人带着女儿过日子。法院当初判得很清楚:前夫每个月给孩子3000块钱抚养费。
可谁能想到,离婚整整两年了,前夫一分钱都没掏过。
马女士也不是没想办法。她去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结果法官一查也犯难:这人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连工作都“恰好”在离婚后丢了,账户里那点钱很快就花光了。说白了,就是一副“我已经彻底躺平,你拿我没办法”的架势。
马女士心里苦,但也没辙。她一度以为,这抚养费可能真就要不回来了。
二、足浴店“一掷千金”,露出马脚
转折来得挺意外。
有天朋友跟马女士说:“你猜我在足浴店看见谁了?你前夫!他一个人请了三个朋友泡脚按摩,出手大方得很,根本不像是没钱的人。”
马女士一听就觉得不对劲。一个连3000块抚养费都“付不起”的人,怎么还有闲钱去足浴店摆阔?
她越想越蹊跷,赶紧托亲戚四处打听。这一问,真相让她当场火冒三丈。
原来,就在他们离婚后不久,前公婆因为意外双双去世了。老两口在绍兴留下了不小的家产:一套排屋,外加300万银行存款。按正常继承,前夫至少能分到一两百万。
可这位当爹的,为了赖掉女儿那点抚养费,竟然和亲姐姐串通好了。两个人跑去办了公证,前夫白纸黑字写下:自愿放弃全部继承权,房子和存款全都给姐姐。
什么意思呢?就是宁可把几百万的家产白白送人,也不愿意拿出一个零头来养自己的亲生女儿。
三、法律出手:放弃遗产就能赖掉抚养费?想得美
前夫打的算盘其实不难猜:只要我名下没房、没车、没存款,法院再怎么强制执行也动不了我。我“一无所有”,你前妻能拿我怎样?
但他忘了一件事——法律从来不是这么用的。
根据《民法典》第538条,如果债务人通过放弃债权、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故意让自己的资产减少,导致没法偿还债务,那债权人完全可以请求法院撤销这种行为。
说得直白一点:你前夫放弃那几百万遗产,表面上是“我不要了”,本质上是为了逃避每月3000块的抚养费。这种行为,法律上叫恶意逃债,不是他想放弃就能放弃的。
马女士拿着证据找了律师,准备起诉前夫,要求撤销他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把那部分本应属于他的遗产追回来,用来支付女儿的抚养费。
法院如果真的认定这是恶意逃债,前夫不仅要乖乖掏钱,还可能面临更严厉的法律后果。
四、当父亲的责任,不是靠耍赖能躲掉的
说实话,这件事最让人寒心的,不是那3000块钱,而是一个父亲对待自己亲骨肉的态度。
为了逃避抚养费,他可以主动失业、故意花光存款、连亲生父母留下的几百万遗产都能“拱手让人”。这种“技术性致贫”,说到底就是自私到了极点。
孩子是你自己的,抚养费不是施舍,是法律明文规定的义务,更是一个父亲最基本的良心。你可以在足浴店一掷千金请朋友泡脚,却不愿意给女儿买一罐奶粉、交一次学费,这说得过去吗?
结语:网友们,你们怎么看?
马女士已经准备打官司讨回公道。法律不会纵容这种钻空子的行为,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但我也在想一个问题:就算法院撤销了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把前夫应得的遗产拿回来支付抚养费,这个人以后是不是还会有别的办法继续耍赖?对于这种“职业躺平”式的前任,法律和执行手段还能怎么加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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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本案法律分析依据《民法典》第538条,案例素材源自网络媒体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