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廊坊,一农户将闲置宅基地租给TCL光伏合作运营商装光伏,年租金1200元,一签就是25年,谁料装完后因光伏板太低影响翻建房屋,他联系公司要求拆装却迟迟未果。农户无奈多次拉闸断电逼公司出面协商,结果被报警拘留10天。紧接着,公司反手起诉要求解除合同、赔偿损失,并让霍先生花18万元回购电站!最后,法院判了...
2024年9月,霍先生在村里看到光伏公司的推广,对方的话术格外诱人:“宅基地空着也是空着,租给我们装光伏,不用你掏一分钱,不用管维护,每年固定给1200元租金,租期25年,总共能拿3万块,躺着就能赚钱。”
霍先生想着自家这块宅基地长期闲置,平时只堆些杂物,确实没什么用处,这样的“好事”很难得,没多想就和文安县合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签了合同。
合同条款看似简单,约定霍先生出租宅基地给公司建设光伏电站,年租金1200元,租期25年,同时还写明,若霍先生后续需要翻新、扩建房屋,可提前协商,公司负责免费拆装电站一次。
当时霍先生只盯着租金和租期,没仔细琢磨合同里的小字条款,更没意识到这份看似公平的租赁合同,早已埋下了陷阱。
2024年10月,光伏电站顺利安装完成,可设备刚落地,麻烦就接踵而至。
施工时,光伏公司直接将电线铺设经过邻居家的墙面,邻居发现后强烈不满,认为线路占用了自家墙面,存在安全隐患,多次找霍先生交涉,两家人的关系彻底闹僵。
无奈之下,霍先生想起合同里的拆装约定,主动联系光伏公司,说明邻里矛盾,申请先拆除电站,等他处理好邻里问题、盖好房子后,再让公司重新安装。
可这次,光伏公司的态度却格外冷淡。
2025年4月,霍先生先找了当初对接的售后人员,对方只说会向公司反映,后续再联系时,竟被告知已经辞职。
霍先生转而拨打品牌客服电话,对方同样只是口头承诺安排人对接,却始终没有工作人员上门处理,多次沟通均石沉大海。
一边是邻居天天上门催促,一边是光伏公司推诿扯皮,霍先生急得团团转,情急之下,他想到了一个自以为有效的办法——拉闸断电。
霍先生的想法很简单:只要切断电站电源,光伏公司为了恢复发电,肯定会主动出面协商解决问题。
可现实却出乎他的意料,每次他拉断电闸,没过多久就会有人悄悄把闸合上,依旧没有任何工作人员和他沟通邻里线路和拆装的事。
反复几次拉闸、合闸后,霍先生彻底失去了耐心,一气之下拧下了电站的后台数据采集器,想以此逼光伏公司现身。
正是这个举动,让事情彻底失控。
光伏公司没有选择协商,而是直接报警,声称霍先生故意破坏电力设备。
警方介入后,原本尝试调解双方矛盾,毕竟霍先生并未造成设备实质性损坏,只是维权方式不当。
但光伏公司态度异常强硬,坚决拒绝调解,执意追究霍先生的责任。
2025年10月,霍先生因“破坏电力设备”被处以10天行政拘留。
这件事在村里传开后,霍先生不仅觉得颜面尽失,心里更是满是委屈:自己只是想让公司履行合同义务,解决邻里纠纷,怎么就成了违法的一方?
本以为拘留结束后,事情能有所缓和,光伏公司会松口协商。
可让霍先生没想到的是,2026年2月,他直接收到了法院的传票——光伏公司正式将他告上法庭。
诉讼请求格外离谱:要求解除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判令霍先生支付18.2万元的电站回购款,同时赔偿电费损失8373元、维修费5400元,各项费用合计近19万元。
光伏公司的理由很直接,称霍先生多次拉闸、拆卸采集器,恶意破坏电站设备,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警方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就是铁证。
直到此时,霍先生才彻底慌了神。
他翻出当初签订的合同仔细查看,这才发现里面藏着一条致命的霸王条款:若农户违约或破坏设备,需按公司单方面核算的账面价值,全额回购光伏电站,且回购价格无需第三方评估。
一年租金才1200元,25年总租金不过3万元,如今却要赔19万,相当于总租金的6倍多,这样的落差让霍先生难以接受。
2026年5月15日,文安县人民法院对此案作出一审判决,结果大快人心。
法院审理认为,虽然霍先生存在拉闸、拆卸采集器的行为,但合同约定,农户违约后,公司应先给予宽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才能解除合同。
最终,法院仅判令霍先生赔偿拉闸当日的电量损失137.27元及电站维修费1209.98元,合计1347.25元,彻底驳回了光伏公司要求18.2万元回购电站、赔偿高额电费及维修损失的诉求。
案件受理费2109元,也由光伏公司承担大部分。
拿到判决书的霍先生松了一口气,接下来他还会继续要求光伏公司履行合同中的售后拆装义务。
信息来源:
极目新闻 2026年5月16日 《每年租金1200元,签了25年!农户出租宅基地装光伏反被起诉,公司要求他花18万元回购电站,农户:法院判了,我赔1300多元即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