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大发了!”5月15日报道,河南,一女子家是开水果店的,几个月前,她丈夫买了批榴莲,花了一万多,结果付款时多按了一位,付出去十一万多,一连几个月都没有发现。等女子发现后,她去找商家退还,结果对方竟说早就退回去了!
这事儿发生在今年1月31日,河南安阳的何女士做水果生意。
她的丈夫向长期合作的“中泰果业有限公司”采购榴莲,货款11480元。付款时一个恍惚多按了个“4”,数字跳成了114804元,整整多付了103324元。夫妻俩忙忙碌碌,这笔账一直没对出来。
直到5月13日,一个电话让何女士彻底懵了。
批发商负责人突然联系她,说销售经理沈某在公安机关做笔录时交代了一件事:何女士家多付的十万块,早被他冒领走了。何女士这才知道,自己多付了钱,而且钱被人截胡了几个月。
那个销售的操作手法,说出来都让人觉得不可思议。
他冒充何女士的头像和昵称,伪造了一个假账号,向公司财务谎称客户要求退款到新账户。财务连核实都没核实,大笔一挥,十万块钱就进了销售的个人腰包。
何女士气得说话都哆嗦:“销售知道我多转了钱,但没有告诉我!”
商家当初把款退给了销售,可销售根本没转给何女士。这钱在公司账上走了一圈,最后落进了私人口袋。几个月后何女士找上门,商家两手一摊:我们已经退了呀,钱不在我们这儿了。
律师谭敏涛听完这事儿,直接拍了桌子。
他说得很直白:公司与客户才是交易主体,退款必须原路返回。把钱退给自己的员工算什么退款?这叫“左手倒右手”,对何女士没有任何法律效力。
那个销售沈某,这回摊上的事可不小。
明知道客户多付了钱,不但不告知,还伪造信息骗退款。律师说这涉嫌职务侵占罪,涉案金额10万多,远超6万元的立案标准。警方已经把人控制住了。
何女士现在进退两难。
商家说钱让销售拿走了,得等警方破案才能还。可何女士想不通:我把钱打给了公司,公司就该把钱还给我。你跟销售之间的事,凭什么让我等着?
很多人不理解,为啥不查查自己账户?
做小本生意的,每天几十笔进出账,对不上号太正常了。不是心大,是真的忙不过来。可这一疏忽,几个月就过去了,给了那个销售充足的“操作时间”。
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这事责任很清晰。
不当得利条款写得明明白白:没有法律依据拿了不该拿的钱,受损的人有权要求返还。何女士的钱进了公司账户,公司就是那个“得利人”,必须负责还回来。
批发商的负责人倒是表了态,说会先把钱退给何女士。
但他们希望何女士“多给点时间”,等警方调查清楚再说。这话听着客气,可何女士等得起吗?水果店的小本生意,十万块压在别人手里几个月,谁能不急?
好多网友看完这事,都在问同一个问题。
财务连客户账号都不核实,十万块钱说转就转?这公司的财务制度是摆设吗?如果当时财务多个心眼,打个电话跟何女士确认一下,这钱根本不会丢。
说到底,这不只是一起“手滑”事件。
是多按了一个数字,是几个月没对账,是财务不核实,是销售起贪念。哪一个环节卡住了,这十万块都丢不了。可偏偏,每一个环节都漏了。
信息来源:综合极目新闻、光明网、凤凰网、都市报道2026年5月14日至15日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