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开水果店的,在一家公司进了11480元的榴莲,结果她丈夫一粗心,付款的时候在后面多加了一个4,多付了10万多。
女子他们还没发现,公司那边的销售经理先发现了,他用了一个和女子一模一样的微信头像,向公司财务那里领走了这多付的10万块钱。
女子发现后,向公司索要钱款,公司负责人说钱已经被销售经理冒领,现在销售经理被抓了,罪名就是侵占罪,得等警方的调查结果。
女子却觉得这不关她的事,因为公司财务本来可以原路返回的,但是他打给销售经理,也没核对个人信息,才造成她的钱被冒领。这是公司的失职。公司应该先把钱给她。
公司负责人不这样认为,他说得等警方调查清楚,这件事如果和女子没关系的话,他们才愿意打钱。
因为协调不成,女子说她会起诉公司让他还钱。
我觉得这边可能都是受害者,被销售经理给坑了。但是如果财务能够再认真一点,这么大一笔钱,打钱的时候先打个电话核实一下的话,就不会有这种事发生了。
对此你怎么看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