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一小区明确禁止外卖车辆及骑手进入园区,外卖骑手曹某接单配送至此,无法进入小区送餐,便第一时间联系顾客沈某,告知小区管控规定,与对方商量后,沈某同意将餐品放置在小区门卫室。
曹某得到沈某明确许可后,将餐品妥善放在门卫室指定位置,随后点击订单送达,便立刻赶往后续订单配送地点。
没过多久,曹某收到平台投诉通知,顾客沈某以骑手未送达却点击已送达、自己未收到商品为由发起投诉,同时在平台申请全额退款。
平台未做详细核实,直接对曹某做出处罚:罚款200元,扣除50分服务分。因服务分大幅降低,曹某的接单权限被严格限制,原本单次最多可接7单,投诉后仅能接4单,收入直接大幅减少。
曹某整理好与沈某的沟通证据,多次向平台申诉,均被驳回。无奈之下,曹某将沈某起诉至法院,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法院经审理查明,沈某事前已同意曹某将餐品放至门卫室,后续属于恶意投诉,给曹某造成了经济损失,最终判决沈某赔偿曹某853.2元
明明事先已经商量好,事后何必故意刁难打差评?平台处理投诉是不是该多一份严谨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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