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旅游签去国外拍戏,结果戏还没拍完,人先进局子了。
昨天在泰国清迈,一个中国短剧剧组正在民宅里拍得起劲,突然冲进来一群警察,当场把8个中国人一锅端。理由很简单:全员持旅游签,没工作证,也没拍片许可,纯属“黑工”拍摄。
那个女制片人还一脸无辜,说选清迈是因为咱们国内游客爱看这取景地,火急火燎开拍咋就没想起办个手续呢?现在好了,每人先罚5000泰铢,后面还得面对最高100万泰铢(约21万人民币)的违规拍摄罚款。
现在这短剧行业真是疯了,为了赶热度连法律底线都不要了。在国内拍怕过审严、成本高,跑去国外就能无法无天了?连基本的签证性质都搞不明白,这哪是去拍戏,简直是去送“业绩”给泰国警察。
想搞钱也得有点常识吧,拿旅游签打工在哪个国家都是大忌,更何况是拍电影这种明晃晃的事,谁家游客扛着打光灯满大街转悠?
大家觉得,这种“说走就拍”的剧组,是不是该好好管管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