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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安康,11岁男孩被托管班老师安排在夜里独自出门打印作业,却一直没回来,等父亲

陕西安康,11岁男孩被托管班老师安排在夜里独自出门打印作业,却一直没回来,等父亲来接孩子时,老师才发现孩子已经离开了1个多小时,迟迟未归,父亲急得报警,10天后,男孩遗体在汉江下游被发现,父亲痛心不已,认为托管班管理失职,才酿成悲剧,而孩子出门前的一个举动,引人深思。

2026年4月30号,汉江下游石梯镇水域,救援人员打捞起一具小小的遗体。

10天前失踪的11岁男孩赵席奭,终于被找到了。

时间倒回4月20号傍晚,赵席奭的父亲将孩子送到校外托管班写作业,约定晚上9点准时来接。

当晚7点多,托管班老师突然通知:因部分家长没有及时发送文件,需要统一打印作业。

然而,这个本该由成年人完成的任务,竟落在了11岁的赵席奭肩上。

在出门打印前,赵席奭默默将自己的铅笔、橡皮和练习本分给了同学。

当同学好奇询问时,赵席奭有些奇怪地说了句:反正也用不上了。

监控画面显示,7点37分,男孩轻快地跑进打印店,不到半分钟就拿着作业走了出来。

他脚步轻快,看着没有任何的异常。

可就在7分钟后,监控拍到赵席奭独自朝西津汉江大桥方向走去,手中的作业本已不见踪影。

路灯将他的影子拉得很长,小小的身影就这样慢慢消失在夜色中。

然而,从孩子7点37分离开打印店,到9点父亲发现孩子失踪,整整83分钟里,没有老师查看学生是否全部在教室,没有工作人员核对外出学生名单,没有任何人拨打家长电话询问情况。

可见,托管班的监管如同虚设。

直到9点整,父亲准时出现在教室门口。当老师四处找不到孩子时,才开始慌了。

报警、搜救、无人机巡查河道、搜救犬排查废弃房屋……整个安康市都被动员起来。

等找到孩子时,他已经溺水身亡,生命永远定格在了11岁。

在这起悲剧背后,不仅是托管班的监管失职,还有孩子长期缺乏情感支撑的残酷现实。

父母离异后,父亲常年在外务工,赵席奭像浮萍般在托管班与亲戚家辗转。

那些无处倾诉的孤独,那些积压心底的困惑,最终在某个瞬间冲垮了幼小心灵的堤坝。

回看完整件事,我不禁要发出这样的提问:托管机构为何能让未成年人在夜间单独外出?孩子异常的行为信号为何被所有成年人忽略?

这些问题,值得深思,而托管班无疑对这件事有很大的责任。

《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履行下列监护职责:不得使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生活。

案例中,托管班安排11岁的赵席奭夜间单独外出打印,明显违法。

孩子被迫脱离监护,已经暴露在夜间安全风险中。法条里的“单独生活”不只指长期独居,包括临时脱离监护的高风险行为,如夜间独自外出。

托管班作为临时监护人,有责任保护孩子安全。他们让孩子独自外出超1小时却毫无察觉,既违法又失职。

如果托管班尽到监护责任,如陪同外出、及时联络家长,悲剧很可能避免。

这件事,托管班应该承担法律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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