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可以要,当今社会,有点让人看不明白了,在一切向钱看的思想蔓延过种中,婚姻领域也在劫难逃,特别是一些三观不正的婚龄女人,往往以高价彩礼、豪宅、高收入为条件,向男方索取。一但分手,男方人财两空。
在6070年代根本没有这些说法,那时只要男方人品好,有一技之长,有份工作就能结为伴侣,那时要考虑的是人品、才华、忠诚老实、是真直正正的爱情,现在铜臭味太浓了,男人们要警惕,别在上当受骗了。做个男人在难了。
所以分手后的高价彩礼必须索回,绝不能让她们的阴谋得逞。必须用法律手段讨回。不能在让这种不良之风,在蔓延下去了。为维护社会良好婚姻之风,奋斗吧,男士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