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痛不痒不如不罚
看到深圳救护车的事情,心里真是堵得慌。一个54岁的母亲,因为腹痛打120求救。120系统明明指派去龙华区人民医院,救护车却一脚油门把她拉到了自家所属的健安医院。家属跪求转院,苦苦等了近八个小时,等来的却是母亲最终因脾动脉瘤破裂出血,抢救无效去世。而事后,涉事医院收到的罚单是7.6万元,暂停半年相关资质。一条鲜活的人命,一个家庭的破碎,换来的就是这个?说句不客气的话,不痛不痒,不如不罚。我觉得先要搞清楚,这件事恶劣在哪里。这不是普通的医疗失误,而是明目张胆地违背急救体系的根本原则——就近、就急、就能力。120调度中心是指挥中枢,它根据患者病情和周边医院实时情况做出的指派,是抢救生命的最优路径。涉事医院连续两次违反指令,等于是为了自家医院的利益,公然截流病人,把公共急救网络当成了自家的“客源输送带”。在患者腹腔内出血、生死攸关的黄金时间里,家属在简陋的急诊室里看不到专职医生,等不到关键的介入止血,只能眼睁睁看着亲人意识逐渐消失。这种行径,已经不仅仅是失职,而是对生命的极度漠视,是对公共救援体系根基的破坏。那么,相比如此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行为,相比一条人命,7.6万元罚款和半年暂停资质,意味着什么?轻如鸿毛。它传递出一个极其危险的信号:违规的成本很低。下一次,还有可能再犯,因为收益远大于风险。我们常说“人命关天”。为什么到了直接关乎每个人生命通道的医疗急救领域,处罚反而显得“温柔”?难道人的生命健康权,还不如环境权、消费权值得用重典来捍卫吗?除了罚款,是否应考虑永久取消其院前急救资质?对直接决策的责任人,是否应追究其行政乃至刑事责任?医院的评级、评优、医保定点资格是否应一票否决?只有让违规者真正感到“痛彻心扉”,才能从根本上杜绝这种把救护车当“专车”、视调度指令如无物的荒唐事。当然,受害者家属还能打官司。但我觉得,官司耗时耗力,结果充满不确定性,即便赢了,赔偿也无法挽回生命,更无法修补被破坏的系统信任。公共安全不能寄托于个人的悲壮抗争。这件事情,管理部门必须主动作为,把制度的篱笆扎紧。更关键的是,是要修订规则,无限量地提高这种恶意违规的违法成本。这条“生命热线”是红线、是高压线,碰不得。一旦为了私利而扭曲它,付出的代价将是无法承受的。罚,就要罚到不敢再犯;管,就要管到漏洞全无。唯有让每一条生命通道都干净、畅通、可靠,才是对逝者最好的告慰,也是对生者最基本的保障。否则,今天倒下的是这位母亲,明天,又会是谁呢?
深圳通报救护车截单延误抢救致死120截单拉患致死涉事医院被罚7万6000元一条生命换一张7万6000元罚单被送错医院死亡家属曾下跪求转院晏秋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