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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了33年的房屋要被强拆还地,台湾妇人叫嚣:我是大日本帝国臣民 33年前,这位

住了33年的房屋要被强拆还地,台湾妇人叫嚣:我是大日本帝国臣民

33年前,这位洪姓妇人当年从当地农民手中受让取得这片土地与地上房屋,此后一直在此安稳居住,一晃便是三十多年,她始终认为这片土地房产完全属于自己合法拥有。

平静生活在10年前被彻底打破,台当局国有财产署经过产权核查,正式认定这片地块本质是公有土地,当年农民私自转让的行为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洪姓妇人属于无权占有公有地,依法必须拆除房屋、归还土地。

从10年前收到通知开始,双方就陷入长期拉扯,妇人始终不认可官方认定,坚称是国有财产署恶意抢地,拒绝配合任何搬迁与还地流程,案件一路走到法院执行阶段。

直到近期法院联合国有财产署工作人员上门实地界定土地范围、启动拆屋还地执行程序,矛盾彻底公开激化。

面对执法人员,洪姓妇人情绪激动,她表示自己已经没有其他住处,只剩这一套房子,官方没有给出任何安置方案就要强拆,完全不合理,坚决不肯退让。

为了抗拒执行,她抛出一套完全违背历史与法理的荒谬说辞,不仅声称二战后美国是台湾占领国、此地属于美国领土,还公然宣称自己拥有大日本帝国国籍,是大日本帝国臣民,同时表示已经向美国在台协会AIT宣告,要适用美国法律对抗台当局,甚至放话不惜以命相搏,也要让全台湾知道国有财产署的所作所为。

现场她还在家门口悬挂印有大日本帝国土地权状的红布条,用殖民时代遗留的无效文书当作自己拥有土地的依据,现场气氛紧张,双方多次激烈争吵对峙。 从法理与历史来看,这位妇人的说法完全站不住脚。

二战结束后《开罗宣言》等国际文件早已明确规定,日本必须将窃取的台湾及附属领土全部归还中国,大日本帝国早已灭亡,殖民统治历史彻底终结,所谓大日本帝国臣民、殖民时代地契,在现代法律面前全部无效,根本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

台当局国有财产署的处置依据,是台湾地区现行公有土地管理法规,认定非法占有公有地要求返还,是正常的依法行政行为,并非私人口中的恶意抢地。

这场闹剧也折射出台湾岛内部分人扭曲错乱的历史认知,他们无视二战胜利成果、无视国家主权归属,沉迷日本殖民旧时代,用荒唐极端的理由对抗正常法治执行,既得不到法律支持,也遭到岛内大众批评嘲讽。

居住三十多年不愿搬迁的心情可以理解,但合法维权必须建立在法理基础之上,拿早已消亡的殖民帝国身份当挡箭牌,不仅无法保住房屋,更暴露了错误的价值观,最终只会在法律执行面前彻底落空,这场荒唐的抗拒,从一开始就注定没有任何胜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