荒唐索赔!老人打羽毛球眼睛受伤将对手告上法庭
近日见到一个因运动受伤引发官司的视频。74岁的宋某祯和50岁的周某均是羽毛球爱好者,他们经常一起参加羽毛球比赛。一天,宋某祯、周某与另外4人在露天场地进行羽毛球3对3比赛,宋某祯与周某异队。运动中,周某杀球进攻,宋某祯直立举拍防守未果,被羽毛球击中右眼。事发后,宋某祯由周某陪同去医院就诊,经查体显示:OD结膜混合充血,AC积血,AC浮血,可见晶体复合体下移等。随后,宋某祯向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周某应赔偿宋其医疗费7170.73元,护理费8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400元,营养费2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所涉及的羽毛球运动系典型的对抗性体育竞赛,羽毛球自身体积小、移动速度快,运动员未及时作出判断即会被击中。宋某祯作为多年参与羽毛球运动的爱好者,对于自身和其他参赛者的能力以及此项运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的损害,应当有所认知和预见,而宋某祯仍自愿参加比赛,应认定为自甘冒险的行为。
周某系羽毛球业余爱好者、未经专业训练,不具备精准控制落球点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不应认定其存在重大过失。由于宋某祯的行为构成自甘冒险,而周某对宋某祯损害的发生不具有故意或重大过失,故宋某祯不得请求周某承担侵权责任。
法院的判决合情合理,完全正确。一个70多岁的老人,以前在羽毛球运动中受过几次伤,还执意要打比赛,当然是自冒风险,而且有点自不量力。体育运动追求的是“更快更高更强”,打起比赛当然是尽力拼搏,打得让对方接不起球是最佳效果,当然不会故意放慢速度减少力量。你无法接球,又无法躲避来球,表明已经不适合参加此项运动。
周某唯一的过错是不应该跟比自己大20多岁的老人打比赛。多年一起玩的“球搭子”居然把自己告上法庭,真是遇人不淑,今后要注意。我个人认为,由于羽毛球运动场地大,运动量大,容易伤人,50岁以上者要谨慎参加。羽毛球冲突 球场打球赔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