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位网红说,遇到强奸案的信息不要急于评论。他给出的理由是陌生人之间的强奸,基本上可以确定。熟人之间的强奸案不要评论,也不要关注,因为大概率不是强奸而是“感情纠葛”。
可绝大多数强奸案就发生在熟人之间,这部分犯罪分子,都以“感情纠葛”作为脱罪理由。法律判断强奸案最重要的条件:1、是否违背妇女意志;2、是否有暴力、胁迫等方式强行发生性关系。和当事方有没有“感情纠葛”没什么关系。
如果强行用“熟人关系”判断“是否构成强奸”,这是用私人关系否定暴力性侵害,等于默认熟人之间可以无视女性意愿,这是曲解法律规定,对女性自主权的漠视。
鼓吹“熟人强奸别关注、别评论”,这是纵容加害者用“感情纠纷”“你情我愿”脱罪,污名化受害者,让她们怕受到二次伤害,更不敢报案、更不敢发声。让施暴者有了更大的“社会资本”,不仅可以逍遥法外,还有了“捂嘴”的更大资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