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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

“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建议,凡是扶了老人被要求天价赔偿的,在老人拿不出任何证据的情况下,可以按“敲诈勒索”起诉进行严惩!

149起纠纷,84个被冤枉的好人。这组数字冷得像冬天的铁栏杆,却真实地刻画出当下"扶老人"这件事有多危险。

2025年,湖南桃源的尹先生扶了一把摔倒的老人,家属张口就要3万块赔偿。没证据,就是咬定是他撞的。为了证明清白,尹先生像侦探一样翻遍了十几天的监控,焦虑得夜里睡不着。等真相大白了呢?诬告的人拍拍屁股走了,道歉?赔钱?全没影儿。

江西抚州那个17岁的孟欣轩更惨。他仅仅是顺手扶了一下,本是举手之劳,却未曾料到家属竟当场怒扇其耳光,还揪住他不依不饶,实在令人唏嘘。幸好有监控帮他洗清冤屈,可这一路折腾下来,精神损失谁管?最后讹人的也不过行政拘留几天,轻飘飘就过去了。

这就是问题的核心——讹人的成本太低了。讹到手算赚,讹不到顶多道歉,甚至连道歉都不用。反倒是好心人,得像打官司一样自证清白,耗尽精力和时间。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李玫瑾教授看不惯此类现象,直言:若扶老人遭讹索天价赔偿,只要老人拿不出证据,可直接以“敲诈勒索”对其提起诉讼。不能判刑,那就高额罚款,让他知道这么干要付出惨痛代价。

这话说到大家心坎里去了。《民法典》里有"好人条款",说救人没过错不用赔钱。听着挺美,可现实里呢?不用赔钱是一回事,被堵门质问、配合调查、甚至被网暴,耗的全是救人者的精力。法律说"谁主张谁举证",实际上却成了谁倒霉谁琢磨取证。

好在有些地方已经开始动真格了。杭州推出新规矩:被拦下问责,先由索赔一方举证。没证据?连要赔偿的资格都没有。无锡尽显贴心关怀,特出台政策嘉奖见义勇为之举,传递正能量。同时,对恶意诬告行为绝不姑息,直接追究责任,彰显法治公正,守护社会正义。

其实国外早就有成熟经验了。美国有"好心人保护法",只要你是真心救人,哪怕技术不行没救好,一般也不用负法律责任。要是被救的人反过来讹你,你还能反告他诈骗。新加坡更狠,诬陷救人者的必须亲自登门道歉,还要交一笔罚款,是自己医药费的好几倍。在德国,法律有着颇为严格的规定。倘若目睹他人身处危险境地却袖手旁观,这种见危不救的行为将被判定为违法之举。

这些国家的思维竟出奇地一致:为善良添一层“保护屏障”,让其免受伤害;给讹诈套上“约束枷锁”,使其无法肆意妄为。而且惩罚得真的"疼"。

现在的问题是,社会信任已经被几个坏案例毁得差不多了。人们扶人前得先看看周围有没有监控,或者掏出手机先录个像。好心的手伸出去,麻烦却贴了上来。做好事怎么就成了"高风险投资"?

李玫瑾的建议,本质上就是要把关口移到讹人者身上。让他们在钱包上"心疼",甚至追偿救人者为自证花的每一分钱。道德绑架不是救助的附属品,真正让人变冷的,是恶意讹人者的"成本洼地"。

只有法律撑住了挺身而出的腰杆,社会信任才不会被谣言散尽风中。等到每个想碰瓷的都掂量三分、每个想伸手的都敢坦然,那时候,善意才不会是涨价的奢侈品。

参考:扶人被讹却要自证清白?律师:可立案处罚,建议公安机关更主动介入2025-09-3019:50·央广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