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把一套3楼的老房子租给了一个小姑娘,小姑娘爱干净,有一次打扫卫生时在马桶使用了洁厕宝。
谁知正赶上停水,2楼的老太太烧水喝后发现水是蓝色的,就找物业,物业一排查发现是小姑娘用了洁厕宝。
老太太一听自己喝的是马桶返出来的水,吓坏了,不知道是因为心里紧张还是水真的有问题,当天就头晕腹泻去了医院,花了2000多元医药费。
事后老太太说自己不能白受这个罪,要求5000元赔偿,物业给小姑娘打电话,说这事儿毕竟是因她而起,人家70多岁的老人被折腾这一番,要这点儿赔偿也不为过。
小姑娘也认可这钱该赔,不过觉得不应该由她来赔,她不知从哪里打听到,马桶水箱的水倒流是因为没安装止逆阀,所以她认为是房东的问题,这钱应该房东来掏。
同事当然不认可,她说20多年的老房子了,很多家的马桶都没安止逆阀,再说也没有哪条法律法规强制要求住宅马桶必须安止逆阀啊,这个责任不能由她来担。
两人谁也不掏钱,老太太的儿子就上门吵了几次,小姑娘一看正好该交房租了,干脆直接收拾东西搬走了,说大不了1400元的保证金不要了。
现在人家又开始给同事打电话要钱,同事为这事儿一筹莫展,总觉得自己很冤屈,大家说这事该怎么解决比较合理?
同事把一套3楼的老房子租给了一个小姑娘,小姑娘爱干净,有一次打扫卫生时在马桶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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