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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昆山,一女子在公园溜娃,看见一大妈把好看地花都摘了,手中已经捧着一大束花,女

江苏昆山,一女子在公园溜娃,看见一大妈把好看地花都摘了,手中已经捧着一大束花,女子看见就情不自禁地阻止大妈的行为,结果大妈不但不停手,反而回怼到:摘花怎么啦,又不是你家的。女子更生气了说:不是我家的,但是是大家的。而大妈却说:大家的谁都可以摘一点,说完就转身离去了。而让女子生气的是,大家都去摘,那么花园的花就都被摘完了。网友纷纷言道:这个女子值得点赞,而这样的大妈必须处罚,不然会影响一大片。

春日午后,暖融融的阳光洒在城市公园的花圃上,各色月季、杜鹃开得热热闹闹,引来不少遛弯的人驻足拍照。

一位年轻妈妈推着婴儿车,正指着花丛教车里的小娃娃认颜色,眼角余光忽然瞥见花圃边上有个穿藏青色外套的大妈,正猫着腰把开得最艳的几朵月季往塑料袋里塞。

大妈动作麻利,眼看手里的塑料袋已经半满,粉的白的各色花朵挤在一起,有些花瓣都被揉蔫了。

年轻妈妈皱起眉头,犹豫了几秒还是走了过去,轻轻扯了扯大妈的衣袖。

大妈回头,看见是个陌生人,手里的动作顿了一下,却没停。

年轻妈妈耐着性子指了指花圃边“禁止采摘”的小牌子,又指了指大妈手里的花。

大妈却翻了个白眼,胳膊一甩,把年轻妈妈的手拨开,嘴里还嘟囔着什么,手上摘花的动作反倒更快了,甚至伸手去够花丛中间那朵最大的红色月季。

年轻妈妈有点急了,声音也跟着提了点,说这些花是给所有人看的,摘了别人就看不成了。

大妈却梗着脖子,把手里的花往身后藏了藏,脚步往旁边挪了挪,看样子是想绕开年轻妈妈继续摘。

周围几个散步的人听见动静,也凑了过来,有人悄悄拿出手机拍照,有人对着大妈指指点点。

大妈察觉到周围的目光,脸涨得通红,把手里的花往地上一扔,嘴里还不服气地念叨着“不就是几朵花嘛”,然后低着头挤开人群快步走了,连地上扔的花都没捡。

年轻妈妈叹了口气,蹲下来把大妈扔在地上的花捡起来,虽然有些已经断了枝,但花瓣还鲜活着,她找了个空矿泉水瓶,灌了点水把花插进去,放在了公园的休息长椅上。

旁边的一位大爷凑过来夸她做得对,说前几天就看见有人摘花,没人管,后来越来越多,花圃都秃了几块。

年轻妈妈笑了笑,说就是觉得可惜,这么好看的花,大家都爱护着,能开好久,大家都能看。

她推着婴儿车准备离开,刚走几步,就看见有个小朋友伸手想去摸花,赶紧被身边的家长拦住,家长指着“禁止采摘”的牌子,对小朋友说:“你看,花是大家的,我们要爱护它。”年轻妈妈回头看了一眼那片花圃,阳光正好,花朵开得依旧热闹,心里一下子就敞亮了。

其实生活里这种事真不少见,有些人总觉得“不就是几朵花”,犯不上较真,但这事细琢磨还真不是小事。

公园的花是给所有人赏的,你摘一把我掐几朵,好好的花圃不出几天就秃了角,后来的人看啥?

说自私吧好像有点重,但确实是只图自己痛快,没顾着大伙的感受。

那位年轻妈妈做得挺对,既没上来就呛呛,也没当“软柿子”,先提醒再讲道理,就算大妈耍横也没急眼,最后还把扔在地上的花捡起来摆好,这份耐心和较真劲儿,比单纯指责有用多了。

周围人拍照、指点,其实也是一种监督,毕竟公共环境得靠大伙盯着。

不过话说回来,光靠路人劝也不是长久之计,公园管理方是不是也该多上点心?

比如在花圃边上多安排几个巡逻的,或者把“禁止采摘”的牌子做得更显眼点,真有人摘了,也得有个明确的处罚办法,不能光靠道德约束。

毕竟不是所有人都能听进去道理,该有规矩就得立起来。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这次案件中,大妈采摘公园公共花圃的花卉,属于故意损毁公私财物行为,虽情节较轻未造成重大损失,但已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应受到相应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罚,这也明确了公共财物不容随意侵占的法律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