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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遗憾!医圣故里蕲春,为何偏偏用不了“李时珍”商标? 湖北蕲春 李时珍商标

太遗憾!医圣故里蕲春,为何偏偏用不了“李时珍”商标?

湖北蕲春 李时珍商标 知识产权保护

蕲春,医圣李时珍的故乡,《本草纲目》从这里走向世界,这片土地刻满了先祖的印记,“李时珍”本应是最响亮、最专属的地域名片。可偏偏,当地酒厂想给药酒、保健酒打上“李时珍”商标,却屡屡碰壁,甚至曾被国家商标局裁定撤销相关申请,这背后藏着一段充满无奈的完整故事。

故事的起点,要追溯到上世纪80年代。1983年,中国土畜产进出口公司(后更名为北京市医药保健品进出口公司) 抢先注册了“李时珍”商标,核定使用在第5类医药、药酒相关商品上。这一注册,在当时的商标保护体系下,迅速确立了稳定的在先权利,成为后续一切争议的核心前提。

而蕲春酒厂作为医圣故里的本土企业,自然想借先祖之名发展本地产业,早早以“李时珍”为品牌生产药酒、保健酒。可彼时商标法已实行分类保护制度,你注册在哪个商品类别,就受该类别法律保护,跨类别使用极易侵权。蕲春酒厂的产品属于药酒,恰好与在先注册的“李时珍”商标属于同一类别,贸然使用不仅违反确权规则,还会让消费者混淆产品来源,违背商标法的核心原则。

此后数十年,蕲春酒厂从未放弃尝试。他们多次向国家商标局申请注册“李时珍”相关商标,希望能合法使用先祖名号。但国家商标局经审理后,最终裁定撤销相关申请,理由很明确:在先注册的“李时珍”商标权利稳定,故里酒厂在药酒商品上使用,必然存在市场混淆风险,不符合商标确权的基本要求。

不甘心的蕲春酒厂,又换了思路,尝试注册“濒湖李时珍”“药祖李时珍”等近似商标,试图绕开权利冲突。可这些商标依旧因与第5类的“李时珍”商标构成近似,屡屡被商标局驳回,多年努力终究落空。

直到2008年,李时珍医药集团以近3000万元的价格,竞得“李时珍”医药类商标,才让这个核心名号重回蕲春故里。但这一回归仅局限于医药类产品,药酒、保健酒类别依旧被在先权利占据。如今,蕲春的涉酒企业只能走“李时珍故里+品牌名”的合规路径,或是与医药类商标授权方合作,虽守住了传承先祖文化的初心,却始终没能实现“直接使用李时珍商标做酒”的心愿。

这场持续多年的商标争议,本质上是地域文化情怀与知识产权规则的碰撞。它也给我们所有人提了个醒:无论是做品牌、搞创作,还是日常经营,原创与合规永远是底线。不尊重规则、无视在先权利,哪怕再深厚的文化情怀,也难抵法律的约束。

医圣故里的文化底蕴值得深耕,可知识产权的保护边界更需敬畏。这桩遗憾事,你怎么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