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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某枝、郭某宽辩称:他们在姚策生命的尽头,完全尽到了近亲属的责任,陪姚策走完最后

杜某枝、郭某宽辩称:他们在姚策生命的尽头,完全尽到了近亲属的责任,陪姚策走完最后一程,出钱出力,彰显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他们行为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可姚策离世后,为何不将他葬于兰考祖坟,却把他孤零零地葬在景德镇,这能称得上符合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吗?

这难道不是杜某枝、郭某宽最大的逻辑漏洞吗?
这并非单纯的“双标”问题,而是法律实用主义与传统宗族伦理的脱节。

为何“不归葬”一事,戳破了传统美德的泡沫

在中国传统宗法观念里,传统美德在丧葬方面的核心体现便是“落叶归根,入土为安”。具体到姚策案来说
认祖归宗,既然杜某枝强调血缘和亲父母身份,依照传统骨灰理应迁回兰考祖坟,让他与祖先同眠。

香火祭祀,儿子葬在千里之外的异乡,意味着每年清明、忌日、本应接受子孙跪拜的祖先,反倒成了需后人奔波祭扫的孤魂。这严重违背了“慎终追远”的传统理念,而且还出现郭家后代给姓姚的祖先磕头祭奠的情况。
杜某枝、郭某宽一边用“传统美德”为自己的医疗决策辩解,一边却在最基本的“归葬”传统上显得“虚伪”,这种反差让“双重标准”体现得淋漓尽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