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会算计了!
上海,一名36岁离异的房产女销售,独自带着女儿,通过搭顺风车认识了一位23岁、刚退伍没多久的小伙子。在了解到对方是拆迁户后,两人迅速闪婚。
婚后女方几次找理由想把户口迁到小伙家,并想要占房产份额,促使小伙去劝父母将近千万的房子过户。
谁知,小伙傻乎乎在变更登记时,却将99%份额写到女方名下。两人婚后半年就分居了,女方起诉离婚,而后又起诉要分割房产。
法院查明,房子是小伙父母拆迁所得,系父母出资购买,属于夫妻一方婚前个人财产。
最终判决房子归小伙所有,女方只获50万元补偿。此案二审法院特别强调,结婚必须以双方有真实的意思表示为基础,婚姻的基础是感情,而不是以索取财物为目的,借婚姻索取财物的行为无论以何种形式出现,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这事儿说白了就是冲着房子去的,哪有什么感情可言,法院判得没毛病。半年就分居、立马起诉离婚还要分房产,这套路太明显了,根本不是想过日子,就是想捞一笔。
婚姻法明确说了,以结婚为由索要财物不受法律保护,这判决给那些想钻空子的人提了个醒,想靠闪婚致富的路子早就走不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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