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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贿受贿哪个应该重判?我觉得都应该重判,双方骨子里都有违法意识了,一个敢送,一个

行贿受贿哪个应该重判?我觉得都应该重判,双方骨子里都有违法意识了,一个敢送,一个敢接,看!这回有办法治送礼收礼的人!
2026年4月10日,两高发布《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5月1日起施行。说的就是要取消非国家工作人员四类职务犯罪与国家工作人员犯罪的倍数折算,实现同罪同罚。原来我们总看到某某贪官数额巨大,老百姓心里就想,这又得几个亿几十个亿,谁能送这么多亿,肯定不是一般人吧!
看这回具体咋调整的?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数额较大”从6万降至3万,“数额巨大”从100万降至20万;挪用资金罪“数额较大”从10万降至5万,“数额巨大”从400万降至200万,“非法活动”从6万降至3万;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数额较大”从6万降至3万,“数额巨大”从200万降至100万。
我还记得曾经有个网友说,行贿受贿一万就抓起来,肯定没人敢,评论区全是赞同,看到这次五月一日起司法上综合犯罪性质根据情节评估社会危害性降低门槛后,这才有利于平等保护不同所有制企业,强化民企产权保护,震慑腐败行为,推动合规经营。对于普通人来说,维护经营者权益,市场中公平竞争,拿到订单,拿到机会,而不是让权利方拿到回扣,我说回扣懂得都懂吧?
法治社会法要明确,降低门槛,最好是一万就判,降低到萌芽状态才有震慑力,对不对?你说行贿受贿哪个应该判刑更重?
行贿、受贿,哪个应该判刑更重行贿受贿罪 非公职人员受贿 投资型受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