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聘“萝卜岗”都违反了哪些法规?
萝卜岗(因人设岗),违反的法律法规如下:
一、触犯国家法律(违法)。
1、《就业促进法》
第26条:用人单位招用人员,不得实施就业歧视。
萝卜岗:设置与工作性质无关的,指向性、排他性条件(如特定身高、冷门专业、特定证书、限定经历),属于就业歧视,直接违法。
2、《公务员法》
第23条、第25条:录用必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不得设置与职位无关的资格条件。
萝卜岗:破坏公平竞争,录用无效。
3、《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
第2条、第8条: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按需设岗,不得因人画像。
萝卜岗:属于违规设岗、违规招聘,招聘结果无效 。
二、触犯部门规章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
第15条第2款:严禁设置与岗位无关的指向性或限制性条件。
后果:责令改正、宣布招聘无效、责任人处分 。
2、《公务员录用违规违纪行为处理办法》
严禁量身定制条件、暗箱操作,查实取消录用、追责领导 。
3、国企新规(2026年最新)
《国有企业招聘公平性监督办法》:严禁量身设岗、任人唯亲,全程留痕、第三方监督、终身追责。
三、触犯党纪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86条)
在录用、招聘中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利益。
处分:
情节较轻:警告、严重警告
情节较重: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
情节严重:开除党籍
当下,又是就业季,哪些层层条框,框出来的岗位,是否还在顶风,为某些特定的人而设呢?
如果是,就是大胆妄为了,也叫顶风作案, 别忘了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坚信一查一个准!
